味甘性温。秤之重于他水,煎之似盐花起,此真乳穴液也。取饮与 钟乳石 同功。山有玉而草木润,近山人多寿,皆玉石津液之功所致。
味甘咸,性温,有小毒。多食动风助火,发疮疾。有病患及患冷积者勿食。小儿食之,令脚弱。鸡犬食之,亦令脚屈弱。生水田沟渠中者有毒,切勿以热饭盛密器内作 食,毒人至死。 无须者、腹下通黑及煮熟色变白者,并有毒,不可食。勿与鹿 肉、 猪肉 、 鸡肉 同食。妊妇食之,令子 难产 。
味甘性温,有毒。海中者有大毒。多食发风助湿动痰。有痼疾 疮疡 者,不可食。与 荆芥 、 菊花 、 桔梗 、 甘草 、 附子 、 乌头 相反。修治失法,误入烟煤或沾灰尘,食之并能杀人。三月后即肉内生斑,不可食之。妊妇食之,令子赤 游风 。其血有毒,脂令舌麻,子令 腹胀 ,眼令目花。其肝及子有大毒,入口烂舌,入腹烂肠,无药可解。中其毒者,以 橄榄 芦根 汁、 粪
味咸甘,性冷。杀鱼肉菜蕈百药毒,多食助湿发疮,发小儿无辜生痰动气。妊妇合 雀肉 食,令儿面黑。同葵藿食,能堕胎。麦酱同 鲤鱼 及鱼 食,生口疮。 患肿胀五疸 咳嗽 者,勿食 豆酱 乃佳。患疮 疖 者食之,令瘢黑。服 甘遂 者忌之。
味酸甘,性微寒,春夏有小毒。患痢人不可食。久食令人瘦,发五 痔 诸疮疥。同 荞麦 面食,生肥虫。同菌蕈、 木耳 食,发五痔,立下血。同 胡桃 食,发头风 眩晕 及心痛,损多益少,不可常食。卵同葱食,生寸白虫。同家鸡食,成遁尸病。 自死 爪甲 不伸者,食之杀人。不可与 鹿肉 、 猪肝 、 鲫鱼 、 鱼、 回鱼 同食。
味甘辛,性寒。同白 鸡肉 及肝心食,令人面黄。同 獭肉 食,成遁尸病。 与姜橘同食,令人心痛 霍乱 。忌同 鹿肉 、 鳖肉 、 芥菜 及子末食。十一月至七月食之,伤神气。兔死而眼合者杀人。食兔髌,多令人面生髌骨。《内则》云∶食兔去尻,不利人也。妊妇不可食,令子缺唇,主逆生。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独为缺唇也。久食绝 人血 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
味咸性寒。多食伤肺发咳,令失色损筋力。患 水肿 者、喘嗽者忌食。喜咸人必肤黑,血病无多 食盐 ,多食则脉凝涩而变色。盐中多以矾硝灰石之类杂秽,须水澄复煎乃佳。河东天生者及晒成者,无毒。其煎炼者,不洁有毒。一种 戎盐 ,功用相同。凡饮食过多作胀,以盐擦牙,温水漱咽二三次,即消。 乌贼鱼骨 能淡盐。 服 甘遂 药者,忌之。用盐擂椒味佳。
味酸性寒滑。一名九头 狮子草 ,俗名酱瓣草。一种叶大者忌食。妊妇食之,令堕胎。
有毒,不可食。其骨入沐汤浴头,令发尽脱,更不生也。又能杀树木。 鹳生三子,一为鹤,巽极成震,阴变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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