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霸言:霸王之形,象天则地,化人易代,创制天下。等列诸侯,宾属四海,时匡天下,大国小之,曲国正之,强国弱之,重国轻之,乱国并之,暴王残之,僇其罪,卑其列,维其民,然后王之。夫丰国之谓霸,兼正之国之谓王,夫王者有所独明,德共者不取也,道同者不王也。夫争天下者,以威易危暴,王之常也。君人者有道,霸王者有时,国修而邻国无道。霸王之资也。夫国之存也,邻国有焉;国之
1、权修:万乘之国,兵不可以无主,土地博大,野不可以无吏,百姓殷众,官不可以无长,操民之命,朝不可以无政。 2、权修:地博而国贫者,野不辟也,民众而兵弱者,民无取也。故末产不禁,则野不辟。赏罚不信,则民无取。野不辟,民无取,外不可以应敌,内不可以固守,故曰有万乘之号,而无千乘之用,而求权之无轻,不可得也。 3、权修:地辟而国贫者,舟舆饰,台榭广也。赏罚信而兵
1、七法: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若是安治矣,未也,是何也?曰:形势器械未具,犹之不治也。形势器械具四者备,治矣。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强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
1、版法:凡将立事,正彼天植,风雨无违。远近高下,各得其嗣。三经既饬,君乃有国。喜无以赏,怒无以杀;喜以赏,怒以杀,怨乃起,令乃废,骤令不行,民心乃外。外之有徒,祸乃始牙。众之所忿,置不能图。举所美,必观其所终。废所恶,必计其所穷。庆勉敦敬以显之,富禄有功以劝之,爵贵有名以休之。兼爱无遗,是谓君心。必先顺教,万民乡风。旦暮利之,众乃胜任。取人以己,成事以质。
1、重令: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惟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 2、重令:为上者不明,令出虽自上,而论可与
1、幼官:若因夜虚守静人物,人物则皇。五和时节,君服黄色,味甘味,听宫声,治和气,用五数,饮于黄后之井,以倮倮兽之火爨,藏温濡,行驱养,坦气修通,凡物开静,形生理。 2、幼官:常至命,尊贤授德,则帝。身仁行义,服忠用信,则王。审谋章礼,选士利械,则霸。定生处死,谨贤修伍,则众。信赏审罚,爵材禄能,则强。计凡付终,务本饬末,则富。明法审数,立常备能,则治。同异
1、法法: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2、法法: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殆。
1、五辅:古之圣王,所以取明名广誉,厚功大业,显于天下,不忘于后世,非得人者,未之尝闻。暴王之所以失国家,危社稷,覆宗庙,灭于天下,非失人者,未之尝闻。今有士之君,皆处欲安,动欲威,战欲胜,守欲固,大者欲王天下,小者欲霸诸侯。而不务得人,是以小者兵挫而地削,大者身死而国亡,故曰:人不可不务也。此天下之极也。 2、五辅:曰:然则得人之道,莫如利之。利之之道,莫
1、七法:言是而不能立,言非而不能废;有功而不能赏,有罪而不能诛,若是而能治民者,未之有也。是必立,非必废,有功必赏,有罪必诛,若是安治矣,未也,是何也?曰:形势器械未具,犹之不治也。形势器械具四者备,治矣。不能治其民,而能强其兵者,未之有也。能治其民矣,而不明于为兵之数,犹之不可。不能强其兵,而能必胜敌国者,未之有也;能强其兵,而不明于胜敌国之理,犹之不胜
1、法法:不法法则事毋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而不行,则令不法也。法而不行,则修令者不审也。审而不行,则赏罚轻也。重而不行,则赏罚不信也。信而不行,则不以身先之也。故曰:“禁胜于身,则令行于民矣”。 2、法法:闻贤而不举,殆。闻善而不索,殆。见能而不使,殆。亲人而不固,殆。同谋而离,殆。危人而不能,殆。废人而复起,殆。可而不为,殆。足而不施,殆。几而不密,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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