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埋尸首,或在屋内地上,或床上,或屋前后露天地上,或在山岭、溪涧、草木上,并先打量顿尸所在,四至高低,所离某处若干?在溪涧之内,上去山脚或岸几许?系何人地上?地名甚处?若屋内,系在何处?及上下有无物色盖簟?讫,方可HT 尸出验。 先剥脱在身衣服或妇人首饰,自头上至鞋袜逐一抄札,或者随身行李,亦命名件。 讫,且以温水洗尸一遍(了),〔乃〕验。未要便用酒醋。 剥
先铺 炭火 约与死人长阔,上铺薄布,可与炭等,以水喷微湿,卧尸于上。仍以布覆盖头面、肢体讫,再用炭火铺拥,令遍。再以布覆之,复用水遍洒。一时久,其尸皮肉必软起。 乃揭所铺布与炭看,若皮肉软起,方可以热醋洗之,于验损处,以葱、椒、盐同 白梅 和糟研烂,拍作饼子,火内煨令热,先于尸上用纸搭了,次以糟饼罨之,其痕损必见。
凡验官多是差厅子、虞候,或以亲随作公人、家人各目前去,追集邻人、保伍,呼为先牌,打路排保,打草踏路,先驰看尸之类,皆是搔扰乡众,此害最深,切须戒忌。 凡检验承牒之后,不可接见在近官员、秀才、术人、僧道,以防奸欺及招词诉。仍未得凿定日时,于牒。前到地头,约度程限,方可书凿,庶免稽迟。仍约束行吏等人,不得少离官员,恐有乞觅。遇夜行吏须要勒令供状,方可止宿。 凡承
凡被人以衣服或湿纸搭口鼻死,则腹干胀。 若被人以外物压塞口鼻,出气不得后命绝死者,眼开,睛突,口鼻内流出清血水,满面血赤黑色,粪门突出,及便溺污坏衣服。
凡男子作过太多,精气耗尽,脱死于妇人身上者,真伪不可不察。真则阳不衰,伪者则
凡被虎咬死者,尸肉色黄,口眼多开,两手拳握,发髻散乱,粪出,伤处多不齐整,有舌舐齿咬痕迹。 虎咬人,多咬头项上,身上有爪痕HT 损痕,伤处成窟,或见骨,心头、胸前、臂腿上有伤处,地上有虎迹。勒画匠画出虎迹,并勒村甲及伤人处邻人供责为证。(一云虎咬人,月初咬头项,月中咬腹背,月尽咬两脚,猫儿咬鼠亦然)
若避臭秽,不亲临,往往误事。 尸首变动,臭不可近,当烧 苍术 、 皂角 辟之;用 麻油 涂鼻,或作纸摅子 油,塞两鼻孔;仍以 生姜 小块置口内。遇检,切用猛闭口。恐秽气冲入。 量札四至讫,用水冲去蛆虫、秽污,皮肉干净方可验。未须用糟醋,频令新汲水,浇尸首四面。 尸首坏烂,被打或刃伤处痕损,皮肉作赤色,深重作青黑色,贴骨不坏,虫不能食。
凡检验,不可信凭行人,须令将酒醋洗净,仔细查看。如烧死,口内有灰。溺死, 腹胀 ,内有水。以衣物或湿纸搭口鼻上死,即腹干胀。若被人勒死,项下绳索交过,手 指甲 或抓损。若自缢,即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绳在喉下,舌出;喉上,舌不出,切在详细。自余伤损致命,即无可疑。如有疑虑,即且捉贼。捉贼不获,犹是公过。若被人打杀,却作病死,后如获贼,不免深谴。 凡检验文本,
有检验被杀尸在路旁,始疑盗者杀之,及点检沿身衣物俱在,遍身镰刀砍伤十余处。检官曰∶盗只欲人死取财,今物在伤多,非冤雠而何?遂屏左右,呼其妻问曰∶“汝夫自来与甚人有冤雠最深?”应曰∶“夫自来与人无冤雠,只近日有某甲来做债,不得,曾有克期之言,然非冤雠深者。”检官默识其居。遂多差人,分头告示侧近居民∶“各家所有镰刀尽底将来,只今呈验;如有隐藏,必是杀人贼,当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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