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 邪气在表者.必渍形以为汗.邪气在里者.必荡涤以为利.其于不外不内.半表半里.既非发汗之所宜.又非吐下之所对.是当和解则可矣.小 柴胡 为和解表里之剂也. 柴胡 味苦平微寒. 黄芩 味苦寒.内经曰.热淫于内.以苦发之.邪在半表半里.则半成熟矣.热气内传.攻之不可.则迎而夺之.必先 散热 .是以苦寒为主.故以柴胡为君. 黄芩 为臣.以成彻然发表之剂. 人参
内经曰.其高者.因而越之.其下者.引而竭之.中满者.泻之于内.其有邪者.渍形以为汗.其在皮者.汗而发之.治 伤寒 之妙.虽有变通.终不越此数法也.伤寒邪气自表而传里.留于胸中.为邪在高分.则可吐之.是越之之法也.所吐之证.亦自不同.如不经汗下.邪气蕴郁于膈.则谓之膈实.应以 瓜蒂散 吐之. 瓜蒂散 吐胸中实邪者也.若发汗吐下后.邪气乘虚留于胸中.则谓之虚烦.
结胸 由邪在胸中.处身之高分.邪结于是.宜若可汗.然所谓结者.若绑定之结.不能分解者也.诸阳受提于胸中.邪气与阳气相结.不能分解.气不通.壅于心下.为硬为痛.是邪正因结于胸中.非虚烦膈实之所同.是须攻下之物可理.低者举之.高者陷之.以平为正.结胸为高邪.陷下以平之.故治结胸.曰 陷胸汤 . 甘遂 味苦寒.苦性泄.寒胜热.虽曰泄热.而 甘遂 又若夫间之.遂直达
人之所有者.气与血也.气为阳气.流而不行者则易散.以阳病易治故也.血为阴血.蓄而不行者则难散.以阴病难治故也.血蓄于下.非大毒峻剂.则不能抵当其甚邪.故治蓄血曰 抵当汤 . 水蛭 味咸苦微寒.内经曰.咸胜血.血蓄于下.胜血者.必以咸为主.故以 水蛭 为君. 虻虫 味苦微寒.苦走血.血结不行.破血者必以苦为助.是以 虻虫 为臣. 桃仁 味苦甘平.肝者血之源.血
内经曰. 肝生 于左.肺藏于右.心位在上.肾处在下.左右上下.四脏居焉.脾者土也.应中央.处四脏之中.为中州.治中焦.生育荣卫.通行津液.一有不调.则荣卫失所育.津液失所行.必以此汤温建中脏.是以建中名焉. 胶饴 味甘温. 甘草 味甘平.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建脾者.必以甘为主.故以胶饴为君. 甘草 为臣.桂辛热.辛、散也.润也.荣卫不足.润而散之. 芍药
白虎西方金神也.应秋而归肺.热甚于内者.以寒下之.热甚于外者.以凉解之.其有中外俱热.内不得泄.外不得发者.非此汤则不能解之也.夏热秋凉.暑 之气.得秋而止.秋之令曰处暑.是汤以白虎名之.谓能止热也. 知母 味苦寒.内经曰.热淫所胜.佐以苦甘.又曰.热淫于内.以苦发之.欲彻表热.必以苦为主.故以 知母 为君. 石膏 味甘微寒.热则伤气.寒以胜之.甘以缓之.热
白虎西方金神也.应秋而归肺.热甚于内者.以寒下之.热甚于外者.以凉解之.其有中外俱热.内不得泄.外不得发者.非此汤则不能解之也.夏热秋凉.暑 之气.得秋而止.秋之令曰处暑.是汤以白虎名之.谓能止热也. 知母 味苦寒.内经曰.热淫所胜.佐以苦甘.又曰.热淫于内.以苦发之.欲彻表热.必以苦为主.故以 知母 为君. 石膏 味甘微寒.热则伤气.寒以胜之.甘以缓之.热
内经曰. 肝生 于左.肺藏于右.心位在上.肾处在下.左右上下.四脏居焉.脾者土也.应中央.处四脏之中.为中州.治中焦.生育荣卫.通行津液.一有不调.则荣卫失所育.津液失所行.必以此汤温建中脏.是以建中名焉. 胶饴 味甘温. 甘草 味甘平.脾欲缓.急食甘以缓之.建脾者.必以甘为主.故以胶饴为君. 甘草 为臣.桂辛热.辛、散也.润也.荣卫不足.润而散之. 芍药
人之所有者.气与血也.气为阳气.流而不行者则易散.以阳病易治故也.血为阴血.蓄而不行者则难散.以阴病难治故也.血蓄于下.非大毒峻剂.则不能抵当其甚邪.故治蓄血曰 抵当汤 . 水蛭 味咸苦微寒.内经曰.咸胜血.血蓄于下.胜血者.必以咸为主.故以 水蛭 为君. 虻虫 味苦微寒.苦走血.血结不行.破血者必以苦为助.是以 虻虫 为臣. 桃仁 味苦甘平.肝者血之源.血
槲皮 切三升,以水一斗,煮取五升,夏冷用之,冬温用之,分洗乳,亦洗诸败烂久疮,洗竟敷膏散。 天麻汤 方 用 天麻 草,切,五升,以水一斗半,煮取一斗,随寒热分洗乳,以杀痒也。此草叶如麻,冬生夏着花,赤如 鼠尾 花也。亦洗浸淫黄烂热疮,痒疽湿阴蚀,小儿头疮,洗竟敷膏散。 飞乌膏 方 倾粉(是烧 朱砂 作 水银 上、黑烟是也,一作湘粉)。 矾石 (各三两) 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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