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宗金鉴》治食马肉中毒欲死方
《医宗金鉴》治食郁肉漏脯中毒方
水浸 豆豉 ,绞取汁,服数升,愈。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食酸 马肉 ,不饮酒,则杀人。 酸,当作骏,出《秦穆公·岐下野人传》盖 马肉 无不酸者。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马鞍下肉,食之杀人。白马黑头者,不可食之。白马青蹄者,不可食之。马肉、豚肉共食,饱醉卧,大忌。驴马肉合 猪肉 食之,成 霍乱 。 马肝 及毛,不可妄食,中毒害人。
煮 芦根 ,饮之良。 疫死牛,或 目赤 ,或黄,食之大忌。 牛肉 共 猪肉 食之,必作寸白虫。青 牛肠 ,不可合 犬肉 食之。 牛肺 从三月至五月,其中有虫如马尾,割去勿食,食则损人。牛羊 猪肉 ,皆不得以楮木桑木蒸炙食之,令人腹内生虫。啖蛇 牛肉 杀人,何以知之?啖蛇者,毛发向后顺者是也。
人粪 汁饮一升;土浆饮一二升; 大豆 浓煮汁饮;服诸吐、利药;并解。 【集解】 李□曰:闷乱欲死,毒在胃也,服吐、利药并解,使毒气上下分消也。 □ 食 枫树 菌而笑不止,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心主笑,笑不止,是毒气入心也。以前方治之则解耳。 □ 误食 野芋 烦乱欲死,治之以前方。 【集解】 李□曰:烦出于肺,烦乱欲死,故知毒气入肺也,亦用前方。 □
水浸 豆豉 ,绞取汁,服数升愈。 【注】 食禽肉兽肝,中毒在胃,故用豆豉涌吐其毒。 □ 马脚无夜眼者,不可食之。(夜眼一名:附蝉尸) 【注】 凡马皆有夜眼,若无者其形异,故勿食之。 □ 食酸 马肉 不饮酒,则杀人。 【注】 马肉 味酸有毒,故饮酒以解之。 □ 马肉不可热食,伤人心。 【注】 马属火,肉热火甚,恐伤心,当冷食之。 □ 马鞍下肉,食之杀人。 【注
《医宗金鉴》治食六畜鸟兽肝中毒方
《医宗金鉴》治食诸菌中毒闷乱欲死方
陈正卿云,顷年与一承局同航船承局者,为舟中人言,尝为官司差往昌国,见钱,因买百金得数十枚,痛饮大嚼,且食细柿,至夜忽大吐,继之以血,昏不识人同邸有知其故者,忧之,忽一道人云,惟 木香 可解,但深夜无此药,偶有 木香 用之,病患口已噤,遂调药灌,即渐渐苏,吐定而愈!
杏仁 一升,合皮熟,研用 以 沸汤 三升,和取汁,分三服。利下肉片,大验。 妇人妊娠,不可食 兔肉 、 山羊肉 及鳖、鸡、鸭,令子无声音。 兔肉 不可合白 鸡肉 食之,令人面发黄。兔肉着 干姜 食之,成 霍乱 。凡鸟自死,口不闭,翅不合者,不可食之。诸禽肉,肝青者,食之杀人。鸡有六翮四距者,不可食之。 乌鸡 白首者,不可食之。鸡不可共胡蒜食之,滞气。一云 鸡
所有搜索结果仅供参考,如需解决具体问题请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