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所主 , 生理学 名词。简称 五主 。指 五脏 与体内组织的联系。《 素问 .宣明 五气 篇》:“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 肝主筋 ,脾主肉, 肾主骨 。是为五主。”
五脏病 ,出《 小儿药证直诀 》。 五脏 的 病理 变化及临床证候,包括心病、 肝病 、 脾病 、 肺病 、 肾病 。详见各条。
五脏气 ,① 生理学 名词。泛指 五脏 正常机能。 ②病证名。指五脏气机 升降失常 的主要特征。《 灵枢 .九针论》:“ 五藏 气:心主噫,肺主咳,肝主语,脾主吞,肾主欠。”
五脏热 ,病证名。见《 幼科证治准绳 》。小儿 五脏 偏热而引起 热证 的合称。即 心热 、肝热、 脾热 、肺热、 肾热 。详见各条。
... 。因此,胃的功能失调,主要表现为受纳和腐熟功能异常,以及胃失和降而 胃气上逆 等。 2.胃的基本病理变化:胃的功能失调,主要表现为 寒热 虚实 几个方面。 (1) 胃气虚 :胃气虚多因 饮食不节 ,损伤 胃气 所致。素体虚弱,久病胃气不复等,也可导致胃气虚。其病理变化:一是受纳功能减退而胃脘满闷、胃纳不佳、饮食乏味,甚则不思饮食等。一是胃气上逆,胃失和降,...
五脏所恶 ,简称“ 五恶 ”(见《 素问 ·宣明五气篇》)。“恶”,有憎厌的意思。 五脏 各随其性能与 气化 而有所恶。所谓“五恶”即“ 心恶热 ”,“ 肺恶寒 ”,“ 肝恶风 ”,“ 脾恶湿 ”、“ 肾恶燥 ”。
五脏遗精 ,病证名。因 五脏病 变所致 遗精 的统称,分称 肝遗 、 心遗 、 脾遗 、 肺遗 、 肾遗 。 五脏 各得其职,则精藏而治。若一脏不得其正,甚者必影响心 肾藏精 功能而致遗精。独因 肾病 遗精者治其肾,由他脏而致者,则与 肾脏 两治之。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 素问 》卷十七第六十二《 调经 论篇》,与上篇相接,又见《 甲乙经 》卷六第三,亦接上篇。 黄帝曰:余以闻 虚实 之形,不知其何以生? 形,状也。虚实之状,已闻于上,虚实所生,犹未知之,故复请也。 平按:《素问》“以闻”作“已闻”。《甲乙》无“余以闻”三字。 岐伯对曰:气血以并, 阴阳 相倾,气乱于卫,血逆于经, 十二 经气 乱 ...
岐伯曰∶凡人形瘦脉大.胸中多气死.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气相得者生. 三五不调者病.人有强弱盛衰之不一.而脉实应焉.脉有阴阳虚实之不同.而病实应焉.脉病形证相应而不相反.每万举而万全少有乖张良工不能施其巧矣.故脉之于病.有宜有不宜.为医不可以不辨也.左有病而右痛.右有病而左痛.上病下痛.下病上痛.此为逆.死不可治. 腹胀 脉浮大生.沉小死.壮热脉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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