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解热,后治其痢。有夹热而痢者,则下纯鲜血,此风能动血,宜冷服 黄连 香薷散 、 川草散 ,以 当归散 加醋炒蒸 柏叶 ,水、姜煎服,或 羌活散 加 三和汤 ,水、姜、仓米煎。有人冷而痢者,则下纯白冻,或白上有粉红色,或似 猪肝 瘀血 ,皆为阴证。盖血得寒则凝泣(音涩)故也,先用 咀 五苓散 加守中汤煎投,次以 附子理中汤 带凉服,或 固真汤 。倘不辨其虚实...
...,有湿亦去,用 百解散 和 咀 五苓散 ,倍加 麻黄 ,水、姜、葱煎服,微得汗为度,或以 麻黄汤 发散尤佳,次 防己汤 、 祛风散 ,及 独活汤 加 桑寄生 投服,并 防风汤 或 黑虎丹 ,作小丸子间服,使风不生而痰不作,则其疾易愈。若为痈为疖,疼重者用黑 牵牛 半生半炒,略碾碎,煎无灰酒调下 五苓散 ,以除 流注 之寒湿,则肿毒可消。如大府闭而不通,此是风...
康节曰∶与其病后求良药,不若病前能自防。然致疾之始,必有所因。大凡幼稚,要其常安,在乎谨寒暄,节饮食,夫复何虑。每见婴孩目有所睹,心有所欲,但不能言惟啼泣而已。父母不察其详,便谓饥渴,遽哺之以乳食,强之以杂味,不亦多乎?有数岁者,娇惜太过,不问生冷,甘肥时果,听其 贪食 ,岂能知足!爱之实以害之,遂伤脾胃,不吐则泻,或成疳积浮肿,传作异证,此则得于太饱之故。...
观形观气要精通,禀受元来自不同,细察盈亏明部分,随机用药见奇功。 形者,面色也。气者,神气也。张吉夫云∶小儿证候,不可取之一端,在表里相应,随机消息,岂胶柱调瑟者所能观其形而知其证哉?信斯言也。况小儿虚实,有非系乎肥瘦,而系乎气色者,何以言之,盖有肥而气怯,瘦而气壮,气怯则色必嫩,其为虚可知矣。气壮则色必盛,其为实可知矣。由是论之,五脏之气,皆形于面部,肝青
巢元方论曰∶诸筋会于阴器,邪客于厥阴少阴之经,与冷气相搏,则阴 囊肿 痛而引缩,经中虽分四证,曰肠 、气 、水 、卵 。然小儿患此,若治之不早,则成痼疾,如腰曲 腹痛 , 冷汗 自出,而阴囊二子,吊缩入腹,痛止方出,名为内吊。用 乌梅散 匀气散 、 金茱丸 、 金铃散 为治。有阴茎全缩不见,有阴囊光肿不痛,此因肝 肾气虚 。宜以 橘子 仁煎汤,调下 金铃散
尝论此候,因风痰停饮,聚积心胸,再感风热、肺为诸藏华盖,居于膈上, 水气 泛溢,则肺为之浮,日久凝而为痰,停滞心胸,兼以风热内发,其外证唇红面赤, 咳嗽 喘促。致胸骨高如覆掌,名曰龟胸。治法宽肺化痰利膈,以除肺经 痰饮 。先用 五苓散 和 宽气饮 ,入 姜汁 、葱汤调服,次 清肺饮 、 雄黄散 、 碧玉丸 、如意膏为治。若投前药,愈而复作传变,目睛直视,痰涎
...麻以上部曲、奴婢者,各無罪。 325諸毆傷妻者,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毆妾折傷以上,減妻二等。 「疏」議曰:妻之言齊,與夫齊體,義同於幼,〔六〕故得「減凡人二等」。「死者,以凡人論」,合絞。以刃及故殺者,斬。毆妾,非折傷無罪;〔七〕折傷以上,減妻罪二等,即是減凡人四等。若殺妾者,止減凡人二等。 若妻毆傷殺妾,與夫毆傷殺妻同。皆須妻、妾告,乃坐。即至死者...
...相容隱,被告之者,與自首同;告者,各徒二年。」告事重於徒二年者,「減所告罪一等」,假有告期親尊長盜上絹二十五疋,合徒三年,尊長同首法免罪,卑幼減所告罪一等,合徒二年半之類。注云「所犯雖不合論」,謂期親以下,或年八十以上,十歲以下,若篤疾,犯罪雖不合論,而卑幼告之,依法猶坐。即誣告期親尊長,得罪重於二年徒者,「加所誣罪三等」,假有誣告期親尊長一年半徒罪,加所誣...
...。與緦麻尊同;同居者,加一等。餘條繼父準此。 「疏」議曰:繼父者,謂母後嫁之夫。注云「謂曾經同居,今異者」,依禮「繼父同居,服期」,謂妻少子幼,子無大功之親,與之適人,所適者亦無大功之親,而所適者以其資財,為之築家廟於家門之外,歲時使之祀焉,是謂「同居」。繼子之妻,雖不從服,若有犯夫之繼父者,從下條「減夫犯一等」。〔一〕其不同居者,謂先嘗同居,今異者。繼父若...
...令入城及宅中,殺傷人者,各以鬥殺傷論;至死者,加役流。 「疏」議曰:即射彈投瓦石之人,故令箭等入城、宅之中,殺傷人者,各以鬥殺傷論,尊卑、長幼、貴賤並同鬥殺傷之法;準罪至死者,加役流。其有射及放彈、投瓦石,不向所親尊長并貴人之宅,而非意殺傷者,即依名例律:「本應重,而犯時不知者,得依凡論;本應輕者,聽從本。」 394諸施機槍、作坑阱者,杖一百;以故殺傷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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