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脏痹 ,因 痹证 日久不癒,复感 风寒 湿邪 ,使痹证从筋、脉、骨、肉、皮等发展至与其相合的 内脏 ,致内脏受伤,而相应出现, 肝痹 、 心痹 、 肾痹 、 脾痹 、 肺痹 等。也可由于气血 内虚 , 阴精 亏损、或 阳气 不运, 邪气 乘虚而袭,积聚于胸腹所致。(参见《 素问 ·痹论》等篇》)
五脏胀 ,病证名。 心胀 、 肝胀 、 脾胀 、 肺胀 、 肾胀 五脏胀病的合称。见《 医钞类编 》卷九。详见各条。
五脏所主 , 生理学 名词。简称 五主 。指 五脏 与体内组织的联系。《 素问 .宣明 五气 篇》:“五脏所主:心主脉,肺主皮, 肝主筋 ,脾主肉, 肾主骨 。是为五主。”
黄帝针经云。凡刺之道。毕于终始。明乎终始。五脏为记。阴阳定矣。阴者、主脏。阳者、主腑。阳受气于四肢。阴受气于五脏。故泻者迎之。补者随之。知迎知随。气可令和。和气之方。必通阴阳。五脏为阴。五腑为阳。 足之三阳(胃胆、膀胱之经)。从元气上至目(从九泉之下至卯。在人身为目之二。皆从地出至卯也)。自子至卯一十二度半。 手之三阳(三焦、大肠、小肠之经)。上走手表(自开...
五脏病 ,出《 小儿药证直诀 》。 五脏 的 病理 变化及临床证候,包括心病、 肝病 、 脾病 、 肺病 、 肾病 。详见各条。
五脏热 ,病证名。见《 幼科证治准绳 》。小儿 五脏 偏热而引起 热证 的合称。即 心热 、肝热、 脾热 、肺热、 肾热 。详见各条。
五脏所恶 ,简称“ 五恶 ”(见《 素问 ·宣明五气篇》)。“恶”,有憎厌的意思。 五脏 各随其性能与 气化 而有所恶。所谓“五恶”即“ 心恶热 ”,“ 肺恶寒 ”,“ 肝恶风 ”,“ 脾恶湿 ”、“ 肾恶燥 ”。
五脏遗精 ,病证名。因 五脏病 变所致 遗精 的统称,分称 肝遗 、 心遗 、 脾遗 、 肺遗 、 肾遗 。 五脏 各得其职,则精藏而治。若一脏不得其正,甚者必影响心 肾藏精 功能而致遗精。独因 肾病 遗精者治其肾,由他脏而致者,则与 肾脏 两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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