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一首 脉证九条 方九首) 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师曰:夫尊荣人,骨弱肌肤盛,重因 疲劳 汗出,卧不时动摇,加被微风,遂得之。但以脉自微涩,在寸口、关上小紧,宜针引阳气,令脉和,紧去则愈。 血痹,阴阳俱微,寸口关上微,尺中小紧,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状, 黄芪桂枝五物汤 主之。 黄芪 桂枝 五物汤 方 黄芪 三两 芍药 三两 桂枝 三两 生姜 六两 大枣 十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旺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 心火 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
(按 伤寒 论每篇首。冠以辨字。今要略无之者。盖后人所删也。外台疗疟方。引张仲景伤寒论。每条首。有辨疟病。辨疟脉等字。亦足以证。) 论十三首(三。当作五。) 脉证三条(诸本。作二条。宜从。)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 〔徐〕医中有大关目不可专指一病者。仲景于首卷。特揭数十端。以定治疗之法。此则论五行相克之理。必以次传。而病亦当预备以防其传也。〔魏〕此条。乃仲
(证三条 方八首)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 桂枝汤 主之(方见利中)。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 妇人宿有症病,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动在脐上者,为症痼害。 妊娠六月动者,前三月 经水 利时,胎下血者,后断三月下血也。所以血不止者,其症不去故也。当下其症, 桂枝 获苓丸主之。 桂
问曰.上工治未病.何也.师曰.夫治未病者.见肝之病.知肝传脾.当先实脾.四季脾王不受邪.即勿补之.中工不晓相传.见肝之病.不解实脾.惟治肝也.夫肝之病.补用酸.助用焦苦.益用甘味之药调之.酸入肝.焦苦入心.甘入脾.脾能伤肾.肾气微弱.则水不行.水不行.则 心火 气盛.则伤肺.肺被伤.则金气不行.金气不行.则肝气盛.则肝自愈.此治肝补脾之要妙也.肝虚则用此法.
证三条(按当作二条。)方九首 妇人宿有 病(脉经。首五句。作妇人妊娠。经断三月。而得漏下。下血四十日不止。胎欲动。在于脐上。此而妊娠三十字。血不止。作下血不止。) 按 瘀血 痼。必在脐下。妊娠二三月堕者。多其所害。此云在脐上者。窃不无疑。或者讹字。敢俟有识论定。(脉经胎在脐上。更疑。) 桂枝茯苓丸 方 〔朱〕服法甚缓。以深固之邪。止堪渐以磨之也。 按此方 茯
论一首 脉证九条(当作十条。) 方九首(当作十首) 按医门法律曰。虚劳之证。金匮叙于血痹之下。可见劳则必劳其精血也。魏氏以为血痹当编次于 中风 之后。后人误叙。与虚劳同篇。喻氏强牵入虚劳中。可谓刻舟求剑。二说未知何是。程氏稍与喻同意。 问曰。血痹病。从何得之。(圣惠方。盛重。作充盛。千金。 。作涩。在上。更有涩字。徐曰小字上。该有微尺中三字。此说难从。) 按
师曰.妇人得平脉.阴脉小弱.其人渴不能食.无寒热.名妊娠. 桂枝汤 主之.(〔原注〕方见利中.) 于法六十日.当有此证.设有医治逆者.却一月加吐下者.则绝之.(妊娠脉经作躯.此证.作娠.绝之下.有方在 伤寒 中五字.) 〔尤〕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
论一首 脉证三条(三。疑七讹) 方十二首 夫风之为病。当半身不遂。 按凡形骸一节之气。闭而不仁者。皆谓之痹。今止云臂者。盖举一隅尔。 寸口脉浮而紧。 按痹论曰。皮肤不营。故为不仁。次注曰。不仁者。皮顽不知有无也。诊要经终论次注曰。不仁。谓不知善恶。 又成氏注平脉法曰。仁者。柔也。不仁者。言不柔和也。为寒 热痛 痒。俱不觉知者也。又曰。不仁者。强直而无觉也。
寸口脉浮而缓.浮则为风.缓则为痹.痹非 中风 .四肢苦烦.脾色必黄.瘀热以行. 脉浮为风. 脉缓 为湿.云为痹者.风与湿合而痹也.然非风痹疼痛之谓.故又曰痹非中风.所以然者.风得湿而变热.湿应脾而内行.是以四肢不疼而苦烦.脾脏瘀热而色黄.脾者四运之轴也.脾以其所瘀之热.转输流布.而肢体面目尽黄矣.故曰瘀热以行. 趺阳脉紧而数.数则为热.热则消谷.紧则为寒.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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