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热、或退、五六日而后出者轻.身有微汗.滋滋润润.气不甚粗.身不焦热.麻出必轻.淡红滋润.头面匀静而多者轻.透发三日.而渐收者轻.麻已出明白后.而身上皮肤.或青色或红紫色者.俱无妨.上身热.下体凉.此乃隔热下凉.不妨.
麻为胎毒发于心.肺与相连热毒侵. 咳嗽 鼻中清涕出.更兼两目泪盈盈. 麻疹 之证面必红.呵欠咳嗽鼻流浓.汪汪眼泪频频嚏.休作 伤寒 别证攻. 麻疹初潮.未现标时.必身热憎寒.头疼咳嗽.或吐.或 干呕 .或泻.或 腹痛 .或 鼻塞 .或鼻 流清涕 .喷嚏呵欠.眼胞浮肿.目泪汪汪.腮赤体疼.烦躁不宁.夫麻乃胎毒所发.毒者火也.麻疹小而色红碎密.其行于皮肤之间者.
作者:谢玉琼恩 朝代:清 年份:公元1748年 原序 序 卷之一 麻疹骨髓赋(增朴) 静远主人麻疹西江月(删订) 麻证条目法旨用药要诀(删订) 增订治麻问答捷要 麻疹形式要旨证治秘诀 麻疹证治大略括 密斋治法大略括 验麻色吉凶 麻疹轻证 麻疹重证 麻疹不治证 麻疹死证括 应用药性 麻后宜用药性 卷之二 四方麻名第一 岁气第二 预解宣毒第三 诸潮亦能发麻第四
麻疹 寒热似疟症. 柴苓汤 儿加减进.收后患疟用 鳖甲 .神而明之医中圣. 麻症初热已出之时.有寒热似疟者.此时切不可专以 疟疾 施治.宜以 葛根疏邪汤 (见三十三条)加 薄荷叶 主之.至出尽之时.如有寒热似疟者.以 柴苓汤 .去 人参 、 半夏 、 肉桂 、 白术 .加 贝母 、骨皮治之.如麻后竟成疟疾者.治法以清凉健脾开胃为主.宜以静远主人 鳖甲饮 主之
热邪内陷因成痢.凭症进剂莫雷同.用心调理起沉痼.勿轻劫涩图霸功. 麻之成痢.乃热邪内陷所致.多见于正收及收后.间有见于初热未出及正出之时者.亦有自首至尾、而作痢不辄者.又有因久泻而成痢者.当分别治疗.不可混施.若于初热未出与正出之时、而作痢者.药宜以疏托为君.行滞气为臣为佐. 解毒 为使.以 葛根解肌汤 (见第五条)少用 葛根 .去 赤芍 、 蝉蜕 、 木通
隐隐藏于皮肤中.欲出不透后多凶.疏托消毒与分利.须详三因始为工. 麻疹 不能透表者.谓混身麻疹藏于皮肤之中.欲出而不能透也.古云.隐暗之麻后多凶.为难治.然此不透之症.有三因.治者当详审而施治.一者因风寒郁遏.未能疏托.以致 皮肤干燥 . 毛窍竦立而然.此宜以疏托为主.以 宣毒发表汤 (见第五条)去 升麻 、 桔梗 、 甘草 .合 越婢汤 (见二十三条)去
腹痛 原因毒内攻.首尾治法不相同.清解通利消饮食.更分虚实莫朦胧. 腹痛之症不一.总由火毒内郁.而不能出.或为风寒壅滞遏抑.或因饮食停滞不化.而皆能致痛.若见于初热正出之间.风寒壅遏.毒反内攻.而腹痛者.急与疏表.麻出透而痛自止.以 宣毒发表汤 (见第五条)去 升麻 、 桔梗 、 甘草 、 淡竹叶 .或 葛根解肌汤 (见第五条)去 赤芍 、 甘草 .加 枳壳
心火 内炽烦躁干.急宜 泻火 清心源.若因久病元气虚.法用养阴病即痊. 麻本火候.火者手少阴心经主之.心火内炽.故烦躁不宁.若麻症火邪太甚.烦渴便闭.致麻不出.危笃之极.宜清心、泻火、清金.以 清阳汤 (见第九条)除 升麻 、 桔梗 、 甘草 、 生姜 .倍用 麦冬 、 黄芩 、 玄参 .以三剂与服.而麻即出.或以加味 人参白虎汤 (见二十九条)去 人参 、
麻证从来喜清凉.首尾不用补中方.缘何麻后议补中.为救过凉脾胃伤. 麻证属火.肺胃实热者多.虚寒者少.千人之中.虚寒者偶有其一.故治麻俱宜先用疏 散寒 凉之药者.此之谓也.而古人又有议补中之说者何哉.盖指麻收之后而言.非指初热正出正收时之谓也.缘由麻证先用寒凉之药过多.而脾胃受伤败坏.以致麻收之后.多得 呕吐 .泄泻青色. 唇白身冷.当审其轻重而用补中之法.所
切牙之症非痘比.痘有寒热二症分.喜食热物四肢冷.下血 咽痛 见阎君. 切牙虽非痘症比.亦有寒热二症分.未曾服药从热治.过用寒凉又宜温. 麻之切牙.非若痘比.痘症切牙.有寒热二症之分.而麻症切牙.皆属热候.乃阳陷于阴.故多发渴.而手足俱热.喜饮食冷物.治宜滋阴降火.以 麦冬 汤.去 白芍 .加 丹皮 治之.若手足俱不热.而反厥冷.喜食热物.此为热邪内亢.后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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