粒头尖小收根者.此为尽透表症也.扁阔痒赤不离肉.热邪中伏大非雅. 麻尽透表.方无后患.何以见其透表.但得粒头尖大.离肉收根.及粒头细小收根.二者俱为尽透表也.其有一种扁阔 赤成块.块上复有小粒.平塌不起.而未见块上离肉.又有一种结成小块.如风毒遍身 瘙痒 .偏高而红肿.但粒头不尖者.此二症虽透表.其中必有热邪伏留.后必变症.并宜用 竹叶 、 石膏 、 麦冬
气疼皆因风邪干.内有余热与风抟.此症逢之休妄治.法当寒热分两般. 麻症气痛.皆因 内热 未泄.外为风寒所袭.食热相搏.内外夹攻.致有此候.然有寒热之分. 寒者易治.热者难为.治之者、先宜探其寒热而施治.方无差谬.凡遇此候.先以冷饭炒热.以绢包裹乘热而揩其胸.喜揩而痛稍减者.此寒多热少.以香茱汤与之顿服.得吐.则寒邪外泄.而痛即止.不吐亦即痊愈.若揩之而更加痛
麻疹 腰痛症候恶.婴儿罕有男妇多.男为肾败女血耗.治法不同切莫错. 麻疹之症.原系胎毒所感而发.而脏腑所蓄之毒.因之而泄.故诸经皆有见症.惟肾为清净之府.不宜见症.腰者属肾.膀胱之络系焉.故凡麻症.多忌腰痛.如见腰痛.则为逆候.然腰痛之症.幼孩罕有.惟男妇多有腰痛者.何则.盖男人有五劳六欲之伤.肾多虚弱.麻乃火候.丙丁熬煎.壬癸必涸.麻收之后.阴血必亏.津精
麻疹 出现全凭热.身不热兮麻不出. 潮热 和平方为福.症逢不热大非吉. 不热者.谓身温凉而无热也.初起不宜大热.及至正出之时.不宜无热.如不热者.即系逆候.以 宣毒发表汤 (见第五条)去 升麻 、 甘草 、 桔梗 、 淡竹叶 .或 葛根解肌汤 (见第五条)除 甘草 、淡 竹叶 、 赤芍 .以疏托之.亦有用 越婢汤 者.不可以此为法.出尽及收后而不热者.是毒尽
麻初泄泻最为宜.泻而日久须治之.热寒食冷便脓血.数般当分新与迟. 麻症泄泻.慎勿遽止.盖麻有泻.而胃与大肠之邪热得解.是亦表里分消之义也.初热作泻者.用 猪苓汤 去 阿胶 、 甘草 .加 葛根 、 连翘 、 牛蒡子 主之.(有用 香苏散 者.然终不若分利之为当也. 香苏散 方仍列.)若麻见二三日泄泻者.以透斑 和中汤 去 升麻 、 川芎 、 柴胡 、 桔梗
麻发于 心火 烊烊.丙子反侮壬癸乡.以致麻后患雀盲.照月夜灵 四六汤 . 雀目者.每至日暮、而眼不能见物、是也.又名鸡目瞎.又名高风障.经曰.眼得血而能视.肝脏血.肝血有亏.兼之火邪旺盛.熬于壬癸.津血亏耗.致病雀目.至日暮属阴之时.而目不能视物矣.治法宜以 四物汤 (见二十五条)合 六味地黄汤 .加 石决明 、 夜明砂 主之.或以照月饮、 决明夜灵散 治之
麻出成片被风押.忽然一变为白色.若是粒红只肤白.毒从血化症候吉. 麻之粒头高耸.色红淡润.而肌肤白者.此肺胃之火原轻.乃上吉之症.不须服药.又有毒从血化而见此候者.亦有因热毒从汗解而见此候者.俱不必用药而愈.若初出之时.麻色如肌肤一样白.不分肉地.惟粒头高耸. 时即收者.邪热本轻也.然有表气本虚而色白者.调护温暖. 无冒风寒.越二三日而自变红活也.古云.白疹
麻疹 证治法最广.当补当泻须究讲.清解补涩谬兼施.杀人性命如反掌. 麻初出时.多有泄泻不止者.其毒火因泻而减.此殊无妨.若麻出尽之后.而泻红黄色粪者. 乃内有伏热也.与泄泻过甚者.俱宜以 加味三苓散 与之.一服即愈.切不可用参、术、诃、蔻补涩之剂.以图速止.医家若不识禁忌.未经讲究.一见有泻.遂用补涩.乃曰吾于清解药中兼用参、术、诃、蔻.等分又轻.何碍于事.
粪溏之症不须除.麻得斯候毒得舒.始终粪如黄褐色.虽有变症保无虞. 粪出有沫名水泄.初热正出见为吉.久泻气陷恐成痢.溺赤燥遏脾胃热. 麻症粪溏.理势必然.此肺胃之火所作而致.不必施治.何则.火势极则大便闭结.麻本火候.倘再便闭.则火毒内作极矣.麻出必险.是以粪溏为正候.初出与出时见此症.其麻纵险可救.正收与收后.而粪溏色如黄褐者.虽有变症.可保无虞.若水泻之症
清涕之中见白沫.实为 胃火 旺所致.治宜清胃并降火.莫以白沫作寒治. 吐出痰中有白沫. 流涎 不止均非虚.都因胃中邪火旺.急宜清胃免倾危. 吐沫者.吐出清痰之中而有白珠是也.乃是胃火旺甚所致.治宜清胃降火为急.宜以加味 清胃散 加 连翘 、 牛蒡子 主之.其不去 升麻 者.盖欲用之以开提胃热故也.然亦须斟酌而用.如麻后有口中流涎不止者.亦是胃火旺甚所致也.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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