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润津液,蒌仁、 元参 之类。六养血, 当归 , 阿胶 之类。七清火, 黄芩 、 山栀 之类。八理肺, 桑皮 、 大力子 之类。八者随其症之轻重而加减之,更加以避风寒,戒辛酸,则庶几渐愈,否则必成大病。医者又加以升提辛燥之品,如 桔梗 、 干姜 之类。不效,即加以酸收,如 五味子 之类,则必见血,及见血。随用 熟地 、 麦冬 ,以实其肺,即成劳而死。四十年以...
彭祖摄生养性论 , 养生 专篇。阐述了神气在养生中的重要地位及养生方法。全篇宗旨在清静养神,摄精爱气。收入《 道藏 》第572册。
右石璧謀右菁茅謀元材案:本書各篇均無於正文後及標題下另加子目者,獨本篇有之而又不全。依現有二子目之例,則下文及《揆度》、《輕重甲》、《乙》與《戊》各篇每段皆應另加子目。至少本文所謂「崢丘之謀」者既與「陰里之謀」及「菁茅之謀」敘例全同,即應取得同有子目之資格,而竟付之缺如,足證此二子目決非原書所本有。乃後之讀者見《 管子 》其他各篇,如《經言》中之《牧民》、《
張佩綸云:「此篇皆泛言輕重之筴,與輕重諸篇雜糅重複,未測篇名「揆度」之義。……或曰:「輕重以甲乙分篇,不應至庚篇而止,此必癸篇也。癸訓揆度,故篇名揆度而大名曰輕重癸。淺人以辛、壬并亡,而《漢志》八十六篇之數已足,故削足就屨,致十干之數不全,而《 管子 》之次第益亂。」此說頗有見,姑附之以備參核。」郭沫若云:「《輕重乙篇》有「武王問於癸度曰」一段,當屬於此篇,
張佩綸云:「按《巨乘馬篇》首云:「請問乘馬。」此篇名「問乘馬」,與彼重複,未詳所以名篇之旨。淺人偽立此名以足篇數,而後目之為亡篇,可謂工於作偽。」龐樹典云:「《巨乘馬》首曰:「桓公問 管子 曰:請問乘馬。」是《巨乘馬》之前半為《問乘馬篇》無疑。自「筴乘馬之數求盡也」以下方為《巨乘馬》本篇。其下篇即《乘馬數》本篇。三篇之中均有逸簡。後人因《問乘馬篇》錯入《巨乘
朱長春評《甲》《乙》等七篇云:「文議俱鄙淺,不足觀。」又云:「按《 管子 輕重》十二篇,本義盡矣,雖偽猶有可觀。所云《甲》《乙》七篇,又後之好事者借名勦說而演之。改頭換面,附根生枝,至駔賈之所不屑,兒童之所不可欺。如是能為國乎?況於霸。議既陋鄙,文亦瑣屑。脩辭者取節猶可。施之於行,遠矣。《己》集次天時,稍可觀。餘《甲》尚未謬,《乙》以下可廢。」何如璋云:「文
元材案:本篇亦係雜記體,與《揆度》及《輕重甲》、《乙》、《丁》等篇相同。惟本篇言古史傳說不僅與《揆度》及《國准》所言大異,而且與《 管子 。封禪篇》及其他古籍所言亦不一致。《封禪篇》言伏羲、神農、炎帝、黃帝,而不及燧人。《風俗通義》引《禮含文嘉》列燧人於神農之前,《尚書大傳》則列燧人於伏羲之前。《禮疏》引《六藝論》及《易緯。鄭注》亦均以燧人在伏羲之前。《白虎
元材案:《漢書。宣紀》地節四年九月詔曰:「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文穎曰:「蕭何承秦法所作為律令律經是也。天子詔所增損不在律上者為令。令甲者前帝第一令也。」如淳曰:「令有先後,故有令甲、令乙、令丙。」師古曰:「如說是也。甲乙者若今之第一第二篇耳。」又《東方朔傳》:「推甲乙之帳。」《貢禹傳》:「去甲乙之帳。」《蕭望之傳》「故《金布。令甲》曰」,師古曰:「
轻证因小儿气血和平,素无他病,虽感时气而正能制邪, 发热 和缓,微微汗出,神气清爽,二便调匀,见点则容易透澈,散没则不疾不徐,此系轻证为易治。 重证因小儿素有风寒,食滞、表里交杂,一触邪阳火旺之气,内外合发,而正不能制邪,必大热无汗,烦躁口渴,神气不清,便闭尿涩,见点不易透澈,收散或太紧束,此系重证为难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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