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冬宜温热药。 少阴病,其人饮食入则吐,心中温温欲吐,复不能吐,始得之,手足寒,脉弦迟。若膈上有寒饮 干呕 者,不可吐,宜 四逆汤 温之。(方在四逆证中。) 下利,其脉浮大,此为虚,以强下之故也。设脉浮大,因尔 腹鸣 ,宜 当归四逆汤 温之。(方在四逆证中。)
四逆汤 治病 发热 头痛 ,脉反沉,若不瘥,身体疼痛者;脉浮迟,表热里寒,下利清谷者;汗出热不去,内拘急,支节疼,四逆者;下利厥逆, 恶寒 者;下利 腹胀 满,身疼脉浮者。 先用四逆温里,得利止,乃可随证用药攻表也。 甘草 (一两) 附子 (半个) 干姜 (三分) 咀,以水一升半,煮取六合,去滓,温分作二服。 手足厥,脉微欲绝者, 当归四逆汤 主之。 当归
庞曰∶《素问》载两感于寒,其脉应与其病形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 头痛 , 口干 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 腹满 身热,不欲食,谵语;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 耳聋 囊缩而厥,水浆不入口,不知人,六日死。言其六日死者,是脏腑荣卫或有所通行,故四日少阴与太阳俱病,五日太阴与阳明俱病,六日厥阴与少阳俱病,是重传得六日死矣。其有三日死者,《素问》谓阳明为五
此书摘取张长沙之大要,辩论精妙。其有证而无方者,上溯《内经》,旁及他书,参以己见,为增损进退之法,实能发仲景未尽之意,而补其未备之方。是为庞氏之撰着,非仅述而不作也。故所引原文,每有删削。观诸家抄本,多有异同,或未见宋刻,传写互异;或根据张书,增补失真。故今将宋刻庞论翻雕,未敢辄改原文,即有抄本,义长者亦第摘取备考。别疏为札记附于后。丕烈又识。 序文∶启(薛
此书摘取张长沙之大要,辩论精妙。其有证而无方者,上溯《内经》,旁及他书,参以己见,为增损进退之法,实能发仲景未尽之意,而补其未备之方。是为庞氏之撰着,非仅述而不作也。故所引原文,每有删削。观诸家抄本,多有异同,或未见宋刻,传写互异;或根据张书,增补失真。故今将宋刻庞论翻雕,未敢辄改原文,即有抄本,义长者亦第摘取备考。别疏为札记附于后。丕烈又识。 序文∶启(薛
十七叶,后三行∶苦侯切(原本作“若使切”,误,各本亦误,今根据原本校字作“苦侯切”改。按查《玉篇》“芤”字本音“苦侯切”,知前人所改非妄,故从之。) 十八叶,二行∶牡豕、 牡鼠 (原本“牡”皆误作“壮”,今改正。)十行∶金 □捕物(按原本□系破损,下半字略有痕迹,似“善”字。薛本、张本俱作“之”,疑非。)
二十叶,后十行注∶取自然汗(“汗”当作“汁”。) 二十 三叶 ,一行∶□参(原本破损,以药味次第考之,当是“ 玄参 ”。)后九行∶□□□□(原本破损,不可考,薛本、顾本亦无。张本作“研细用”。)后十行∶□□(□□□□□□原本破损,薛本、张本“□□”作“汤末”,“□□□”作“同上二”,“□□□”作“中立练”。按“立练”二字有误。) 二十四叶,五行∶ 黑膏 温(
庞曰∶ 百合 病者,百脉一宗,悉致其病。意欲食复不能食,常默默,欲卧复不能卧,欲出行复不能行,或有美食时,或恶闻食臭时,如寒无寒,如热无热, 口苦 小便 赤,诸药不能治,得药则增剧吐利者,如有神祟者,身形如和,其脉微数。毒溺时 头痛 者,六十日乃愈;若溺头不痛,淅然者,四十日愈;若溺快然,但头眩者,二十日愈。其证或未病而预见,或病四五日而出,或二十日或一月后
初得病一二日,便成阴毒;或服药六七日以上至十日,变成阴毒。其病身重背强,腹中绞痛,咽喉不利,毒瓦斯攻心,心坚强,气不得息,呕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脉沉细而紧。仲景云∶阴毒之候, 身痛 如被杖,喉 咽痛 。五六日可治,七日不可治, 甘草汤 主之。(不可作 煮散 。) 甘草 鳖甲 升麻 当归 桂枝 (各二分) 蜀椒 (一分) 雄黄 (一分) 咀,水三升,煎取
尺寸俱长者,阳明受病也。当二三日发,以其脉夹鼻,络于目,故身热, 目痛 鼻干 ,不得卧。(此证 恶寒 可发汗,若恶寒罢,反自汗恶热者,为胃家实,属正阳明,宜 调胃承气汤 ,方在太阳证下。) 庞曰∶有三阳阳明者,其太阳阳明,本太阳病,若发汗,若下,若利 小便 ,此亡津液,胃中干燥,因转属阳明也;少阳阳明者,本传到少阳,因发汗,利小便已,胃中燥,大便难也;正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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