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用药立方,先陈列病症,然后云某方主之。若其症少有出入,则有加减之法,附于方后。可知方中之药,必与所现之症纤悉皆合,无一味虚设,乃用此方,毫无通融也。又有一病而云某方亦主之者,其方或稍有异同,或竟不同,可知一病并不止一方所能治。今乃病名稍似,而其中之现症全然不同,乃亦以此方施治,则其药皆不对症矣。并有病名虽一,病形相反,亦用此方,则其中尽属相反之药矣。总之
圣人之所以全民生也,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而毒药则以之攻邪,故虽 甘草 、 人参 ,误用致害,皆毒药之类也。古人好服食者,必生奇疾,犹之好战胜者,必有奇殃。是故兵之设也以除暴,不得已而后兴;药之设也以攻疾,亦不得已而后用,其道同也。故病之为患也,小则耗精,大则伤命,隐然一敌国也。以草木偏性,攻脏腑之偏胜,必能知彼知己。多方以制之,而后无丧身
凡致病必有因,而受病之处则各有部位。今之医者曰:病必分经络而后治之。似矣,然亦知病固非经络之所能尽者乎?夫人有皮肉筋骨以成形,所谓躯壳也。而虚其中,则有脏腑以实之。其连续贯通者,则有经有络贯乎脏腑之内,运乎躯壳之中,为之道路,以传变周流者也。故邪之伤人,或在皮肉,或在筋骨,或在脏腑,或在经络。有相传者,有不相传者,有久而相传者,有久而终不传者。其大端则中于经
病之大端,不外乎寒热虚实,然必辨其真假而后治之无误。假寒者,寒在外而热在内也,虽大寒而恶热饮;假热者,热在外而寒在内也,虽大热而恶寒饮,此其大较也。假实者,形实而神衰,其脉浮洪芤散也;假虚者,形衰而神全,其脉静小坚实也。其中又有人之虚实,症之虚实。如怯弱之人而伤寒伤食,此人虚而症实也;强壮之人而失血劳倦,此人实而症虚也。或宜正治,或宜从治,或宜分治,或宜合治
精藏于肾,人尽知之。至精何以生?何以藏?何以出?则人不知也。夫精即肾中之脂膏也,有长存者,有日生者。肾中有藏精之处,充满不缺,如井中之水,日夜充盈,此长存者也;其欲动交媾所出之精,及有病而滑脱之精,乃日生者也。其精旋去旋生,不去亦不生,犹井中之水,日日汲之,不见其亏,终年不汲,不见其溢。《易》云:井道不可不革。故受之以革,其理然也。曰:然则纵欲可无害乎?曰:
人之受邪也,必有受之之处,有以召之,则应者斯至矣。夫 人精 神完固,则外邪不敢犯,惟其所以御之之具有亏,则侮之者斯集。凡疾病有为鬼神所凭者,其愚鲁者,以为鬼神实能祸人;其明理者,以为病情如此,必无鬼神,二者皆非也。夫鬼神,犹风寒暑湿之邪耳。卫气虚则受寒,荣气虚则受热,神气虚则受鬼。盖人之神属阳,阳衰则鬼凭之,《内经》有五脏之病,则现五色之鬼。《 难经 》云:
古圣人之立方,不过四 五味 而止。其审药性,至精至当,其察病情,至真至确。方中所用之药,必准对其病,而无毫发之差。无一味泛用之药,且能以一药兼治数症。故其药味虽少,而无症不该。后世之人,果能审其人之病,与古方所治之病无少异,则全用古方治之,无不立效。其如天下之风气各殊,人之气禀各异,则不得不依古人所制主病之方,略为增减,则药味增矣。又或病同而症甚杂,未免欲兼
诗曰: 世代茫茫几聚尘,闲将 史记 细铺陈。 便教王伯多权变,怎似三王尚义仁。 六国纵横易冰炭,孤秦兴仆等云轮。 秦吞六代不能鉴,且使来今复鉴秦。 鸿蒙肇判,风气始开。以揖让而传天下者,尽 说唐 ,虞;以征伐而取天下者,尽说三代。夫三代者:夏,商,周也。夏禹王得舜帝禅位,立国为夏,传一十七代,享国得四百三十一年。夏桀无道,商汤放桀于南巢田地里,夏之天下尽归于
□ 问曰∶ 苍耳子 、 蔓荆子 皆草之实也,何以皆能上升? 花椒 、 橘红 皆木之实也,何以皆能外散? 答曰∶果实仁核之主收降,其大端也,亦有须合形色气味论之,方为确当。 苍耳 有芒而体轻松,蔓荆味辛而气发散,故皆有升性,亦核实中之变格也。至于 花椒 、橘红,气味辛温故能升散,然此二物仍能降气,且皆皮壳也,故益有升性。至于椒之目能止自汗,橘之核能治 疝气 ,
□ 问曰∶木之性散,何以味反酸而主收哉? 答曰∶此亦相反相成,金木交合之理,得木之味者,皆得金之性,所以酸味皆主收敛。 五味子 主咳逆上气,盖气出于脐下胞室气海之中,循冲脉而上入肺,胞室乃肝所司。或肝寒,则胞宫冲脉之气,挟水饮而上冲于肺,以为咳喘,或肝热,则胞宫冲脉之气挟本火而上冲于肺,以为咳喘。 五味 酸敛肝木,使木气戢而不逆上,则水火二者皆免冲上为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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