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四法(据舒本校补) 一、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 恶寒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不断之意)正赤者,阳气(拂)〔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出)不彻,不足言阳气(拂)〔怫〕郁不得越(发、散之意),当汗不汗,其人(烦燥)〔躁烦〕,不知痛外,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
计二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针炙的一种方法,用针针于一定穴位,以艾裹针体而蒸烧之,以冀发汗。),仍不解者,此为坏病(因治疗错误致病情发生恶化,证候变乱,而不能称其名者。)。 桂枝 不中(就是不中用的意思。)与〔之〕也。(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原文16前段 【郑论】 按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针,治皆不愈
伤寒 新愈,起居作劳,因而复病,谓之劳复。强食谷食,因而复病,谓之食复。男女交接,复而自病,谓之房劳复。男女交接,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谓男传不病之女,女传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盖因其人新差,余邪伏于藏府,未经悉解,故犯之辄复也。学者于临证时,审其脉证而详辨之,则施治自无误矣。 □ 大病差后,劳复者, 枳实栀子豉汤 主之。若有宿食者,加 大黄 ,如博?子五六...
伤寒 新愈,起居作劳,因而复病,谓之劳复。强食谷食,因而复病,谓之食复。男女交接,复而自病,谓之房劳复。男女交接,相易为病,谓之阴阳易,谓男传不病之女,女传不病之男,有如交易也。盖因其人新差,余邪伏于藏府,未经悉解,故犯之辄复也。学者于临证时,审其脉证而详辨之,则施治自无误矣。 □ 大病差后,劳复者, 枳实栀子豉汤 主之。若有宿食者,加 大黄 ,如博碁子五六...
...而病亦自愈矣.若伤饮食.则中宫壅滞.气与火不得顺利.上冲于肺.则为 咳嗽 .外蒸肌肉则 发热 .内郁于心则为烦.由是血不得宁.因之复发.名为食复.宜甲己化土汤.加 枳壳 浓朴 炒 栀子 麦芽 为主.咳者加 紫菀 麦冬 五味子 杏仁 .发热者加 石膏 知母 .心烦者加 黄连 当归 . 腹痛 者加酒 大黄 .已动血者.加 桃仁 苏木 .或用 逍遥散 .照上加减法...
计二法(据舒本校补) 一、太阳病三日,已发汗,若吐、若下、若温针 (针炙的一种方法,用针针于一定穴位,以艾裹针体而蒸烧之,以冀发汗。) ,仍不解者,此为坏病 (因治疗错误致病情发生恶化,证候变乱,而不能称其名者。) 。 桂枝 不中 (就是不中用的意思。) 与〔之〕也。(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原文16前段 【郑论】 按太阳证,既经汗、吐、下、温
计四法(据舒本校补) 一、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 恶寒 。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 (不断之意) 正赤者,阳气(拂)〔怫〕郁在表,当解之熏之。若〔发〕汗(出)不彻,不足言阳气(拂)〔怫〕郁不得越 (发、散之意) ,当汗不汗,其人(烦燥)〔躁烦〕,不知痛外,乍在腹中,乍在四肢,
凡外邪挟火而动之证,列于此篇,计十七法(据舒本校补) 一、少阴病,欲解时,从子至寅上。原文291 【郑论】 按子丑寅,系少阴之旺时,凡病气之衰,亦于旺时即解,此亦邪不胜正之说也。 【阐释】 六经都有欲解时一条,一般都在该经主气之时,得旺气而解。本条不解于阴盛的时候,而独解于阳生之时,即子丑寅时,(晨三至上午十时)是因阳长而阴消,阳进则阴退,正所谓阴得阳则解也
余自幼小时,即闻老人相传,有麻脚瘟证,终不知此证是何也?今者历医有年,始得其要。夫曰麻脚瘟者,人身卫外之阳不足,卒为阴邪所闭也。然有吐有泻,皆是阴邪已犯中宫,上下逼迫,而人身元气系在后天,顷刻将元气剥尽,能令人死。余曾救多人,一见此症,即用大剂回阳,可以移危为安。如斩关丸、 四逆汤 ,皆神效之品。设穷乡僻壤,觅药维艰,一遇此等证候,即速捣 生姜 汁同 红糖
计十法 一、下利,寸脉反浮数,尺中(有)〔自〕涩者,必清脓血。原文 【郑论】 按寸为阳,尺为阴,寸见浮数,阳邪之征,尺见(浮)〔自〕涩, 血虚 之验。清脓血者,邪气太盛,逼血下行耳。 【阐释】 厥阴下利本属虚寒,今脉反见浮数,是阴病转阳的脉象。本条阳复太过,由于邪无出路,热不得泄,以致内伤阴络,血为热蒸,腐化为脓,故大便脓血,亦即郑氏所说:“清脓血者,邪气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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