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宫廷的医事制度与医政设施 1、医疗机构辽采取“官分南北”二元制度。北面官:设太医局,由局使,副局使及都林牙(林牙意为翰林学士)总领医政事务。南面官:设翰林院,有提举翰林医官、翰林医官,掌供奉医药及承诏治辽众疾。医官的编制及品佚空载不详。 金代设置太医院,属宣徽院。太医院的名称始于金代。置提点、院使、副使、判官,掌管医药,领导太医院工作。又设管勾、正奉上...
(一)宫廷的医事制度与医政设施 1、医疗机构辽采取“官分南北”二元制度。北面官:设太医局,由局使,副局使及都林牙(林牙意为翰林学士)总领医政事务。南面官:设翰林院,有提举翰林医官、翰林医官,掌供奉医药及承诏治辽众疾。医官的编制及品佚空载不详。 金代设置太医院,属宣徽院。太医院的名称始于金代。置提点、院使、副使、判官,掌管医药,领导太医院工作。又设管勾、正奉上...
...使,从五品。出 职官 内选除。副使,从六品。掌进汤药茶果。直长,正八品。都监,正九品。果子都监、同监各一员,掌给受进御果子。本局本把四人。 太医院。提点,正五品。使,从五品。副使,从六品。判官,从八品,掌诸医药,总判院事。管勾,从九品。随科至十人设一员,以术精者充。如不至十人并至十人置。不限资考。正奉上太医一百二十月升除,副奉上太医不算月日,长行太医不算月日...
(一)太医院的设置 朱元璋自称吴王之初(1364),即仿元制设置全国性的医药行政管理机构——医学提举司。司中设有: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医学教授、学正、官医和提领。吴三年(1366年),改医学提举为太医监,设少监(正四品)、监远(从五品)。洪武元年(1368),仍设太医院,职官设置亦无大的变动。当时无御医一职,洪武六年(1373)始设御医。 (二)南北两京太...
...度。虽然秦王朝历史不长,但影响深远。 一、秦代的医事制度 在秦朝的国家机构中, 少府 为九卿之一,在少府下设六丞,《通典.职官七》:“秦有 太医令丞 ,亦主医药,属少府。秦始皇上朝,常有“ 侍医 ”捧药囊随行,奉侍于帝侧,以备急需。 太医 不但负责中央官员的疾病诊治,而且掌管地方郡县的医疗事宜。当时各地都设有医长,对太常、太医丞负责。药府中的药长主持药物之事...
宋代医官名。北宋熙宁期间,曾一度为太医局副长官,其位在太医局提举之下。此职要求熟悉医药知识者充任,共设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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