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与 淫羊藿 同。凡病相火炽盛,思欲不得,溺赤 口苦 ,目昏 目痛 ,烦躁口渴,大便燥闭,法咸忌之。 〔利〕甘温,入肾。安五脏以益精,强筋骨而起阴。 〔修治〕二八月采根,打去心阴干,以连珠多肉浓者为胜。用酒浸一宿,锉焙入药。
〔害〕扁鹊云∶多服令人眼昏,凡病患无湿无饮,而阴虚及肾气乏绝,阳衰精自流,肾气不固,精滑 目痛 ,虚寒作泄等症,法咸禁用。以其淡渗利水,久服则降令太过,清气不升,真阴潜耗,安得不病目耶? 〔利〕甘咸微寒,通肾膀胱水道,善去胞胎,能止泄精。 〔修治〕八月采根,不计多少,细锉酒浸一宿,取出曝干,任用。
〔害〕老病及自死牛,食之损人。 〔利〕甘温,补肝,强筋,益气力,续绝伤, 鹿筋 同功。 〔修治〕腊月收采,风干用,鲜者力胜。
〔害〕发散之品,病患表虚易汗者,勿食。病已得汗,勿再进。多食葱,令人神昏,损发须,虚气上冲。同蜜食,下利,壅气杀人,名甜 砒霜 。同枣食,令人病。正月食生葱,令人面上起 游风 。 〔利〕辛散轻平,入肺、胃、肝、膀胱。发汗解肌,通上下阳气,气通则血活,故治 诸血 。 通气则 解毒 ,故杀诸毒。宣风湿,利 耳鸣 ,通二便,宣解用白须,通窍用青葱管。 〔修治〕 大
〔害〕按《素问》云∶味过于酸,肝气以津。又云∶酸走筋,筋病,无多食酸。虽能生津泄肝,然酸味敛束,违其所喜也,不宜多食。齿痛及病当发散者,咸忌之。 〔利〕 乌梅 白梅 ,所主诸病皆取其酸收之义,功用略同。牙闭擦龈,涎出便开,刀伤出血,研敷即止。 〔修治〕 青梅 熏黑为 乌梅 ,盐煮为 白梅 ,亦曰 霜梅 。安吉者肉浓多脂最佳。五月采实,火干,过食而齿 ,嚼 胡
〔害〕发灰走血分而带散,其主 诸血 证者,是血见灰则止,乃治标之义。若仗其补益,未必能也。经熬 成末后,气味不佳,胃弱者勿服。 〔利〕苦温平,入肝肾,兼补阴消瘀,能去心窍之血。治诸血病,吐衄血痢,血淋崩带。 父发与蛋黄同煎,治小儿惊热。已发与 川椒 共 ,令本体 乌头 ,胎发尤良。入 芎归汤 ,宜用妇人 头发 ,产妇本发尤妙。 〔修治〕将发以 皂荚 水洗净入
〔害〕辛热燥烈,流行三焦,凡 呕吐 不因于寒及阳虚者,皆不得入。如火升作呕,因热 腹痛 气虚诸症,法咸忌用。 〔利〕辛温,入脾胃,通温三焦,宽中气滞,温中除吐逆,开胃消饮食,治疟症,除目翳。 蔻壳力稍逊。 〔修治〕番舶来者良,去衣微焙研细用。
〔害〕禀苦寒之性,虑伤胃气而伤血,凡 脾胃虚弱 ,及 血虚 发热 者忌之。能泻有余之火,心肺无邪热者忌。心 腹痛 不因火者尤忌。 小便 不通,由于膀胱虚无气以化,而非热结小肠者亦不可用。 疮疡 因气血虚,不能收敛,则为久冷败疮,非温暖补益之剂则不愈。所谓既溃之后,一毫寒药不可用是也。世人每以治血,不知血得寒则凝,反为败症。 〔利〕苦寒,清心肺脾胃,治胸中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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