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 人类 就受到环境中电离辐射不同程度的影响,宇宙射线和各种天然放射性核素的天然辐射源的照射,人均年当量剂量约为2.4mSv。随着核能开发,核反应堆、核电站的兴建,以及放射性核素和各种射线装置等人工辐射源在各个领域日益广泛的应用,人类得益,但也可能受到直接或潜在的辐射危害,如医疗照射、事故照射和环境污染等。因此,在发展和应用核能、放射性核素和各种射线
内照射损伤的诊断,主要依据人员同放射性物质的接触史、接触时间、剂量估计、临床症状和化验检查,以及放射测量结果进行综合判断。 一、全面收集患者与放射性物质的接触史 应尽量全面收集与放射性物质的接触史。在战时,应包括人员在放射性沾染区的停留时间,所处地区的照射量率,在沾染区是否饮用污染水,体表沾染检查结果及个人剂量检查仪读数等。平时,应包括人员接触放射性物质的种
能预防或减轻放射损伤的药物称之为辐射防护剂(radioprotectant)。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努力,研究的药物很多,也筛选出了一些有效药物。但总的来说,还不尽理想,有的药物防护效价低,有的有效时间短,有的毒副作用大,使用受限制。
内照射损伤的救治,主要采取综合措施,以防止或减少放射性核素在体内的沉积、减轻或防止内照射损伤。 一、消除体表沾染 放射性核素沾染体表又未进行彻底消除者,应尽早进行局部、全身洗消和伤口除沾染,以减少或阻止放射性核素进入体内。 二、减少吸收 当放射性核素由消化道进入体内仍停留在胃肠道时,应尽快采用以下措施减少放射性核素吸收入血。 1.催吐和洗胃:在食入放射性核素
放射性核素经多种途径进入人体后,沉积于体内某些组织器官和系统引起的放射损伤称为内照射放射损伤(radiation injuries from internal exposure)。 内照射损伤在战时和平时均可发生。战时,放射性核素的内污染是由放射性落下灰(雨)进入人体内所致。平时,放射性核素的工业、农业、医学等领域中广泛的应用,若使用不当、防护不周、或意外事
心脏对辐射的敏感性较低,10Gy以下照射所见主要为造血损伤引起的出血和感染。10Gy以上照射可引起心肌的变化,包括心肌纤维肿胀,变性坏死甚至肌纤维断裂等。 血管方面以小血管较为敏感,尤其是毛细血管敏感性最高。照射后早期即有 毛细血管扩张 ,短暂的血流加速后,即出现血流缓慢。临床可见皮肤 充血 、 红斑 。红斑出现快慢与照射剂量有关,10Gy照射后数小时即可出
吸收剂量(absorbed dose)定义为dε除以dm所得的商,其中dε是致电离辐射给予质量为dm的受照物质的平均能量。即D=dε/dm。 吸收剂量的SI单位是焦耳·千克 -1 (J·kg -1 ),SI单位专名是戈[瑞](gray),符号Gy。 暂时与SI并用的专用单位名称是拉德,符号为rad。1Gy=1J·kg -1 =100rad,或1rad=10
造血损伤是骨髓型 放射病 的特征,它贯穿疾病的全过程。骨髓在照射后几小时即见细胞分裂指数降低,血窦扩张、 充血 。随后是骨髓细胞坏死,造血细胞减少,血窦渗血和破裂、出血。血细胞减少红系早于粒系,最初是幼稚细胞减少,以后成熟细胞亦减少。骨髓变化的程度与照射剂量有关,照射剂量小者,血细胞仅轻微减少,出血亦不明显。照射剂量大者,造血细胞严重缺乏,以至完全消失。仅残
脑型 放射病 多死于1~2天内。急救的要点镇静、止痉、抗 休克 和综合对症治疗。发生 抽搐 时,用苯巴比妥、氯丙嗪等加以控制, 呕吐 、 腹泻 时,应予以止吐、止泻、针对休克,应予补液、输血浆,应用去甲肾上腺素、间羟胺、恢压敏等升压药。
慢性皮肤放射损伤是由于经常受到小剂量电离辐射局部照射所引起的。一般多见于长期接触放射源,而又不注意皮肤防护的工作人员;也可由急性放射性损伤转化所致。按病变特点,通常分为慢性 放射性皮炎 、硬结性 水肿 、晚期放射性 溃疡 和放射性 皮肤癌 4种。其中以慢性放射性 皮炎 最常见,放射性皮肤癌少见。 (一)慢性放射性皮炎 病变发展慢,很象慢性干性 湿疹 ,受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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