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年高之人,作事有如婴孺,喜得钱财微利,喜受饮食、果实小惠,喜与孩童玩狎。为子弟者,能知此而顺适其意,则尽其欢矣。 「译述」年事已高的人,做事好象孩子一样,喜欢得到钱财上的小小利益,喜欢接受饮食、果实等好吃的东西,并且很愿意和孩子一块儿玩耍。为人子弟者,如若能明白这个道理而顺应满足老人的意愿,那么就会尽其所欢,使老人晚年过得幸福。 「评析」老人是一面镜
...? 「译述」家里有水井的人家,必须要围上栏杆,有池塘的,一定要安上栅栏。 有深溪急流、峭崖险滩等又高又险的地方以及设有机关的地方,必须严加防范,不能让小孩接近。否则,一时疏忽,出了危险,归怨于人,也来不及了。 「评析」高、深、险要之地都要成为小孩的禁地。为人父母者要时刻告诫自己的孩子远离这些地方,以免出现意外。否则,就是《 三字经 》上所言的“养不教,父之过...
「原文」桑、果、竹、木之属,春时种植甚非难事,十年二十年之间即享其利。今人往往于荒山闲地,任其弃废。至于兄弟析产,或因一根荄之微,忿争失欢。比邻山地偶有竹木在两界之间,则兴讼连年。宁不思使向来天不产此,则将何所争?若以争讼所费,佣工植木,则一二十年之间,所谓材木不可胜用也。其间有以果木逼于邻家,实利有及于其童稚,则怒而伐去之者,尤无所见也。 「译述」桑、果、
「原文」父祖高年,急于管干,多将财产均给子孙。若父祖出于公心,初无偏 曲 ,子孙各能戮力,不事游荡,则均给之后,既无争讼,必至兴隆。 若父祖缘有过房之子,缘有前母后母之子,缘有子亡而不爱其孙,又有虽是一等子孙,自有憎爱,凡衣食财物所及,必有厚薄,致令子孙力求均给,其父祖又于其中暗有轻重,安得不起他日之争端!若父祖缘其子孙内有不肖之人,虑其侵害他房,不得已而均
「原文」人为善事而无遂,祷之于神,求其阴助,虽未见效,言之亦无愧。 至于为恶而未遂,亦祷之于神,求其阴助,岂非欺罔!如谋为盗贼而祷之于神,争讼无理而祷之于神,使神果从其言而幸中,此乃贻怒于神,开其祸端耳。 「译述」人做好事时不能成功,向神祷告,请求神暗中帮助,即使没有收到成效,说起来也没有什么可羞愧的。至于干坏事不能成功,也向神祷告,请求神暗中帮助,这不是荒
...平时要备有武器,用来防御盗贼。盗贼来犯,能打就打,不能打就退,千万不能让盗贼抓住家人为人质。不然的话,保丁和捕盗的人,就不敢冒然上前去抓捕。 「评析」“好汉不吃眼前亏”。对于盗贼首先要加强防范不给其以可乘之机。 如果盗贼冒然来犯要坚决抵抗,并且要机动灵活,打与退要相机而动。 特别要注意的是家人不要被抓住,当作“人质”和盾牌,那样必然使自己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原文」人有所为不善,身遭刑戮,而其子孙昌盛者,人多怪之,以为天理不误。殊不知此人之家,其积善多,积恶少,少不胜多,故其为恶之人身受其报,不妨福祚延及后人。若作恶多而享寿富安乐,必其前人之遗泽将竭,天不爱惜,恣其恶深,使之大坏也。 「译述」有的人做了坏事,自身遭到刑法杀戮,而他的子孙却极为兴旺发达,人们往往会产生奇怪的感觉,以为天道有失误。殊不知这种人家里,
「原文」凡有家产,必有税赋,须是先截留输纳之资,临时为官中所迫,则举债认息,或托揽户兑纳而高价算还,是皆可以耗家。大抵曰贫曰俭自是贤德,又是美称,切不可以此为愧。若能知此,则无破家之患矣。 「译述」凡是有家产的,就必须纳税。因此,必须事先把纳税的部分提留出来,剩下的用作日常的费用。如果当年的收入较少,也只得节俭,不能侵占用于纳税的钱。官府要临时开征赋税,年中
「原文」人生世间,自有知识以来,即有忧患如意事。小儿叫号,皆其意有不平。自幼至少至壮至老,如意之事常少,不如意之事常多。虽大富贵之人,天下之所仰羡以为神仙,而其不如意处各自有之,与贫贱人无异,特所忧虑之事异尔。故谓之缺陷世界,以人生世间无足心满意者。能达此理而顺受之,则可少安。 「译述」人活在世间,自从有了知觉、识见,就有了忧患和不称心的事。小孩子哭闹,都是
...而做出不该做的事情来,一方面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人的思想觉悟,提高人的道德意识,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提高人的法律意识,让人们能自觉地依法行事,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从这则语录也可以看出封建社会人们几乎没有什么法律观念,强调的是修身养性,认为道德修养高了,就可以断绝各种欲望,人就不会有过错。可见道德力量在封建社会对人的行为规范是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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