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犬咬蛇伤,不可便贴 膏药 及 生肌散 之类,谓毒瓦斯不出也。《内经》曰∶先治内而后治外,可也。当先用 导水丸 、 禹功散 ,或 通经散 ,泻十余行,实时痛减肿消。然后用膏药 生肌散 敷贴,愈。此是先治内而后治外之法也。
被物撞损者。或打跌撞破伤胞睑也。积血紫青。撞破白仁。伤其硬壳。此不为害。惟撞破黄仁风轮。血灌瞳神。与水轮混杂。是为利害。或虽不破。而泪多苦如柏汁者难治。急宜 酒煎散 去 防己 、 牛蒡 。加 羌活 、 木贼 。熨以葱、艾。护以 清凉膏 。或专以 生地黄 捣烂作饼。烘热贴太阳穴及眼胞上。一日一换。以散其血。如无 生地 黄。用 芙蓉叶 捣烂烘贴。干者用 鸡子 清
怒 为 呕血 ,飧泄, 煎厥 ,薄厥,胸满胁痛,食则气逆而不下;为喘渴烦心;为消脾 肥气 ,目暴盲,耳暴闭,筋缓。怒伤肝,为气逆,悲治怒。 喜 为笑,毛革焦伤,气不收,甚则狂。喜伤心,为气缓,恐治喜。 悲 为阴缩筋挛,肌痹脉痿,男为数溲,女为血崩,酸鼻辛 ,泣则臂麻。悲伤肺,为气消,喜治悲。 惊 为痰涎,目HT 吐,痴痫不省人事。惊伤神,为气乱,思治惊。 劳
寻万物之性,皆有离合,虎啸风生,龙吟云起, 磁石引 针、 琥珀 拾芥、漆得蟹而散、麻得漆而涌,桂得葱而软,树得桂而枯, 戎盐 累卵, 獭胆 分杯。其气爽有相关感,多如此类,其理不可得而思之。至于诸药,尤能递为利害,先圣既明言其说,何可不详而避之。时人为方,皆多漏略。若旧方已有,此病亦应改除。假如两种相当,就其轻重,择可除而除之。 伤寒 赤散 ,吾恒不用 藜芦
①指喜、怒、忧、思、悲、恐、惊等七种情志活动。为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作为病因是指这些活动过于强烈、持久或失调,引起脏腑气血功能失调而致病。《素问·举痛论》:“怒则气上,喜则气缓,悲则气消,恐则气下,……惊则气乱,……思则气结。”又包括某些内脏病变而继发的病态情志活动。《灵枢·本神》:“肝气虚则恐,实则怒。” ② 中药学 术语。指药物配伍的七种不同作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悲胜怒,恐胜喜,怒胜思,喜胜忧,思胜恐。此即五行生克之理也。古贤治病,若文挚之怒齐王,华元化之怒郡守,皆宗此旨。戴人、丹溪治案尤多,然亦有不拘克制之说者,如《邵氏闻见录》云∶州监军病悲思,郝允告其子曰∶法当得悸即愈。时通守李宋卿御史严甚,监军向所惮也,允与子请于宋卿,一造问,责其过失,监军惶怖出,疾乃已,此恐胜忧。《簪云楼杂记》云∶
(附∶食生冷入房) 大司徒李蒲汀,南吏部少宰,时患黄胆,当用淡渗之剂,公尚无嗣,犹豫不决。余曰∶有是病而用是药,以 茵陈五苓散 加芩、连、 山栀 ,二剂而愈。至辛卯得子,公执余手而笑曰∶医方犹公案也,设君避毁誉,残喘,安得享余年。而遂付托之望哉,由是礼遇益浓。 ■ 应天王治中,遍身发黄,妄言如狂,苦于 胸痛 ,手不可近,此中焦蓄血为患,用 桃仁承气汤 一剂,
病名。泛指有毒昆虫、蠕虫叮咬所致之疮伤。见《疡科选粹》卷七。证见患处因虫咬伤而出现红肿痒痛,严重者常伴有 恶寒发热 ,局部肿痛难忍,甚则面目肿胀。治宜清热 解毒 ,活血化瘀,选 二味拔毒散 外敷。或兼内服 仙方活命饮 加减之剂。余可参见 蜈蚣 咬伤条。
被物撞损者。或打跌撞破伤胞睑也。积血紫青。撞破白仁。伤其硬壳。此不为害。惟撞破黄仁风轮。血灌瞳神。与水轮混杂。是为利害。或虽不破。而泪多苦如柏汁者难治。急宜 酒煎散 去 防己 、 牛蒡 。加 羌活 、 木贼 。熨以葱、艾。护以 清凉膏 。或专以 生地黄 捣烂作饼。烘热贴太阳穴及眼胞上。一日一换。以散其血。如无 生地 黄。用 芙蓉叶 捣烂烘贴。干者用 鸡子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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