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氏曰∶形乃气之充,色乃血之华,凡看痘者,舍此更无他法。是故形贵尖圆起发,若疮皮浓硬而平 者凶。色贵光明润泽,根窠红活,而惨黯昏黑者凶。然形有起发而或致变者,由色不明润,根不红活故耳。若痘色光泽,根窠红活,虽平 亦为可治。然色以红活为贵,而犹有圈红、 红、铺红之别。圈红者,一线淡红紧附于根下,而无败走之势,吉之兆也。 红者,血虽以附而脚跟血色隐然不聚,险之兆
一看两眼∶两眼有 瘀血 者,则白睛必有瘀血之筋。血筋多者,瘀血必多;血筋少者,瘀血亦少。两眼活动者易治,不动者难治。 二看手 指甲 ∶以我手指甲,掐其手指甲,放手即还原色者易治,少顷始还原色者伤重,手指甲紫黑者不治。 三看阳物∶不缩者可治,缩者难治。卵子缩者亦不治。妇 人乳 缩者不治。 四看脚指甲∶与手指甲同法。 五看脚底∶红活色者易治,黄色者难治。手掌亦同
自报痘三朝之后,不疾不徐,先出者先起,后出者后起,大小分明不相连串,尖圆坚实,红活肥满,面目渐肿,根据期灌浆,饮食二便如常,而无他证者,此表里无病,大吉之兆,不必服药。 痘虽起发,而色见灰白,肿如锡饼者,看其人脏气何如,如能食便调,无他证者吉;若不能食,或吐利,或 瘙痒 者凶。 痘起一分,则毒出一分,至五六日不尽起发,又色不红活者,大无生理。 起胀三日已足,
痘自起发之后,小者渐大,平者渐高,陷者渐起,外带微红,内涵清浆,以至灌脓之时,却要个个成脓,根脚红活,其形圆满光泽,此时毒化成浆,山绿色而渐变苍蜡,以手按之,其皮坚硬,脓浆浓浊,约束完固,无少破损,饮食二便如常,此上吉候也,不必服药。 痘密者,自起至浆,渐至壮大,未有不相串者,虽相连属,只要根脚分明,陷者尽起,无处不透,则毒从浆化,脓成而毒自解,无伏留者矣,
见点之时,头面稀少,胸前背上皆无,根窠红润,顶突碍手,如珠光泽,此为上吉,不必服药。 发热 三日或四五日,热稍退,乃于口鼻、腮颐、地阁、颈项之间,或四肢,先放数点,大小不一,淡红润色,痘与肉色红白分明者吉。 痘作二三次出,三日后手足心方才出齐,出齐后,头面胸背稀少,尖圆紧实,饮食二便如常者吉。如无他证,不宜妄行用药。 痘之初出,三五相连者必密,单见者必稀。
痘至十日之外,血化毒解,脓必渐干,如苍蜡色,或如 葡萄 色,从口鼻两旁面部收起,以至胸腹而下,然后额上与脚背一齐结靥而落,别无内证,饮食二便如常,或从手足心、手指尖或阴上先收者,俱吉候也。 痘既苍蜡收靥而身有微热者,乃烧瘢之证,但饮食如常,供不必治。 痘当靥时,遍身臭烂,目无神气者决死。 当靥之时,遍身发痒。搔破无脓,皮卷如豆壳而干者死。 当靥之时,无脓而
痘疮 收后,其痂先后自脱,痂浓落迟,离肉不粘者吉。 自食痘痂者,虽有他证不死。 疽痂虽落,而痘瘢雪白,略无血色者,气血脱尽也,若不急培元气,则过后必死。 痂落后,每发惊而神无所根据者,心气绝也,危。 痂落后,手足颤掉,切牙噤口,目闭 腹胀 ,足冷过膝者不治。 原痘干燥,脓少不灌,虽结靥落痂而疤白者,或有余热不退者,虽过一月亦要死。
初 发热 时,身无大热,或热或退,神清气爽,唇鼻滋润,腰腹不疼,自始至终皆饮食如常,大便稠实, 小便 清利,而无杂证者吉,不必服药。 初热时,先发惊搐一二次而随止者,此痘出心经也,乃为吉兆,不必治之。若甚惊不止,日发三五次,或连日不止,痘出多而密者,乃凶兆也。 初发热时,吐泻不甚而随止者吉。 正发热时,或得大汗一身,汗随止而脉见稍平者吉。 初发热时,用红纸倏
麻疹 色红者吉.麻疹色赤者重.麻疹色黄者危.麻疹色黑者死.
发热 时身无大热腰腹脚膝不痛,过三日才见红点,又坚硬碍指,此为吉证,不须服药。 发热时浑身温热,不时发惊,痘自心经出也,乃为吉证,可治而愈。 按∶近年,屡有痘前惊而终凶者,好事不如无,未可言吉。 发热之初,腹中大痛,腰如被杖,及至报痘干燥,而前痛犹不止者,死不治。 先 腹痛 ,后止,可用助血气药救之。 初发热一日,遍身即现红点稠密如蚕种,摸过不碍手者,死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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