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览》卷九百九十 一名葱葵,一名山葱,一名丰芦,一名蕙葵,一名公苒。神农、雷公∶辛,有毒。黄帝∶有毒。岐伯∶咸,有毒。李氏∶大毒,大寒。扁鹊∶苦,有毒。大叶根小相连。二月采根。
黄连 为之使。畏 葱白 。恶 大黄 。反 人参 、 沙参 、 紫参 、 丹参 、 苦参 、 细辛 、 芍药 。 辛、苦、寒。吐上膈风涎,暗风痫病,去积年脓血泄痢,杀诸虫毒,去死肌,(服之吐不止,饮葱汤即止。)又能通顶令人嚏。得 雄黄 蜜调,点鼻中 息肉 。和 猪脂 调敷反花恶疮。晒干研末,入 麝香 少许,吹鼻,治诸风 头痛 。(或入 黄连 末少许。)生用令人
味辛寒。主蛊毒,味烈 杀虫 。咳逆,泄痢肠 ,除湿热之疾。头疡,疥瘙,恶疮,杀诸虫毒,去死肌。皆杀虫之功。 凡有毒之药,皆得五行刚暴偏杂之性以成。人身气血,乃天地中和之气所结,故服毒药者,往往受伤。疮疥等疾,久而生虫,亦与人身气血为类,故人服之,而有伤气血者,必能杀虫。惟用之得其法,乃有利而无弊,否则必至于两伤,不可不慎也。又毒之 解毒 ,各有所宜。 如燥毒
味辛寒。主蛊毒,味烈 杀虫 。咳逆,泄痢肠 ,除湿热之疾。头疡,疥瘙,恶疮,杀诸虫毒,去死肌。皆杀虫之功。 凡有毒之药,皆得五行刚暴偏杂之性以成。人身气血,乃天地中和之气所结,故服毒药者,往往受伤。疮疥等疾,久而生虫,亦与人身气血为类,故人服之,而有伤气血者,必能杀虫。惟用之得其法,乃有利而无弊,否则必至于两伤,不可不慎也。又毒之 解毒 ,各有所宜。 如燥毒
□ 转筋之为病,其人臂脚直,脉上下行,微弦,转筋入腹者, 鸡屎白散 主之。 【注】 臂同背,古通用。臂脚直,谓足背强直不能屈伸,是转筋之证也。脉上下行,谓迢迢长直,微弦不和,是转筋之脉也。中寒之人,外寒盛则手足拘急转筋,痛不能忍,甚者入腹,则牵连少腹拘急而痛也。主之鸡屎 白散 ,以治风寒痹气之在筋也。
味辛苦,寒、微寒,有毒。主蛊毒,咳逆,泄痢,肠 ,头疡,疥瘙,恶疮,杀诸虫,疗哕逆, 喉痹 不通。《药性论》云∶使。大毒。能主上气,去积年脓血,泄痢,恶风疮,,用钱匕一字则恶吐。人又用通项,令人嚏,疗呕逆、未详。 黄连 为使。反∶ 细辛 、 芍药 、五参。恶∶ 大黄 。近道皆有之。
味辛寒。主蛊毒,味烈 杀虫 。咳逆,泄痢肠 ,除湿热之疾。头疡,疥瘙,恶疮,杀诸虫毒,去死肌。皆杀虫之功。 凡有毒之药,皆得五行刚暴偏杂之性以成。人身气血,乃天地中和之气所结,故服毒药者,往往受伤。疮疥等疾,久而生虫,亦与人身气血为类,故人服之,而有伤气血者,必能杀虫。惟用之得其法,乃有利而无弊,否则必至于两伤,不可不慎也。又毒之 解毒 ,各有所宜。 如燥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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