痘有顺、有险、有逆。险者尤可回生,逆者断难疗治,此不易之论也。然余观婴儿出痘,暗犯兼痧,其痘未有不逆。 故兼痧之痘,或难放标;或标而不分,颗不起发;或当起发,分颗而反隐;或发 疹;或变焦黑;或见飞浆;或生血泡; 或肉肿痘不肿;或下体先发,而脸额不起,顶不行浆;或琐屑细密,色泽晦暗;或一片如咽脂色。种种逆症,往往因痧毒恶血壅阻,以致殒命。愚尝先放其痧,随宜用药
痧者,凶疾也。痧而发颐毒瓦斯上攻,尤凶之甚也。宜急治之,迟则难救。 【治验】 一汪云文,壮热 目赤 ,口渴烦闷,谵语神昏,左脉沉微,右脉歇指,痧也。先服 阴阳水 一碗,神昏少清,谵语稍定,然后扶起,放痧讫。外用 赤豆 水捣敷围,内吹 冰硼散 ,付以 穿山甲 、天虫、 角刺 、 射干 、 山豆根 、 土贝母 、 连翘 、 乌药 、 枳壳 、川连、 牛膝 微冷冻
痧中禁忌,余虑不知痧,误犯之。尤虑知痧,罔识所忌。譬若昏夜迷途,高低莫辨,从步于岩谷间,鲜不颠仆者矣。盖痧受病,与杂症不同;见端与杂症相类。病家不信,以杂症治之,勿顾痧中禁忌,势必日甚一日,病入膏肓。 即有进言刮放,一试焉无及矣。则受迷于痧胀之始者,此其一。亦有始即知痧,稍用刮放,便谓业既治痧当用别药。幸而不犯痧禁,或可收功。若痧气未绝,一犯所忌,愈服愈危,
小儿暮夜,啼哭不止。父母爱之,尝百计抚摩,忧疑无极,曾不得立时安静为憾,不知胸腹疼痛,故尔啼哭。若曰小儿无痧,吾不信也。 【治验】 一朱广函女二岁,时至夜半,忽然啼哭叫跳不住,意其胸腹作痛,将刷子蘸 香油 刮之痧起,不药而愈。 一汪洪甫子二岁,夜深啼哭,迨至清晨不歇。延余四子端英往视,其左腿弯有痧筋,放一针,流紫黑毒血。用 防风胜金汤 ,多加 麦芽 ,稍冷冻
人有内伤,讵无外感。外感之症,不独风寒,即夏月暑热之气,时疫传染之气,秽恶触犯之气,一受于身,亦如外感。然则内伤者本病,外感者标病。故 伤寒 集中,有内伤外感之症,此之集中,有内伤兼痧之症。治法主意,先辨痧症治其标,后审内伤治其本。 【治验】 一曹洪宇子之外戚,争夺家产,涉讼公庭,有老妇造其家,互相争殴, 发热 沉重, 咳嗽 吐痰,胸中胀闷,诸亲戚惟恐毙于曹
荆芥 透肌解表,散痧毒。痧筋隐隐不发者,非此不现。用四分至八分止。 防风 透肌发表,为臣使之助。寒热往来,痧毒壅滞郁遏不发者,非此不清。用三分至七分止。 羌活 痧症忌其发表太过,若 头痛 或又因受寒而起,更兼痧症,欲用之引太阳经。止许用半分至二分。 连翘 消痧毒,解诸经火邪,清热而不滞,治痧之要药也。用七分至一钱。 陈皮 、 青皮 陈行痧气,青伐肝气。痧气壅
心腹绞绞大痛,或如板硬,或如绳缚,或如筋吊,或如锥触,或如刀割,痛极难忍。轻者,亦微微绞痛,胀闷非常,放痧可愈。若不愈,必审脉症何因,辨暑秽、食积、痰血所阻施治,须连进数服,俟其少安,方可渐为调理。此症世多放痧数次不愈,听命于天,不肯服药,遂至痧毒攻坏脏腑,惟死而已,惜哉! 【治验】 一廉齐朱先生夫人,夏月痧痛危急,刮痧放痧不愈。更易三医莫敢任事,举家无措。
疯者,天地间厉气所感,发而为疯。盖恶毒之气,缠血肉,散于肌表,留于经络,以成疯症,最恶侯也。若痧者,亦时行恶毒之气,变为大疯,尚何疑乎?余昔在秦溪,尝见一人犯 大麻 疯症,眉发俱脱,面目颓败,手足蜷挛。遇一老者,为之放痧三次,曰∶“此痧疯也”。传汝一方, 金银花 六钱、 黄芩 一钱五分、 皂角刺 一钱、 赤芍 二钱、 红花 二钱、 牛膝 三钱、 苦参 四钱、
郁金 价贵时有换之以 姜黄 者,其二味温凉之性虽有不同,然以之治痧,下气消瘀, 姜黄 末为无效。若欲入心经,散郁消瘀,则痧毒攻心者,非 郁金 不能立奏其功,姜黄有所不及,故方中所载郁金切勿以姜黄代之。 穿山甲 土炒用。凡痧毒 瘀血 壅塞阻而不通,得此透入经络,引诸药所不能到者,即到所犯经络血分之所。识者其留意焉。 黑丑 通上彻下,痧毒胀满,必须用此于丸散中,
痛而不吐泻者,名干 霍乱 。毒入血分,宜放痧。新食宜吐,久食宜消食,下结宜攻。痛而吐泻者,毒入气分,宜刮痧。不愈,视有痧筋则放,宜调其阴阳之气为主。须知肠胃食积,宜驱不宜止,止则益痛。若吐泻而后痛者,此因泻粪秽气所触,治宜略用 藿香 正气冷冻饮料。然必须除食积血滞,或消或攻或活血。 山药 、 茯苓 不可乱施;燥湿之剂,俱在所禁;温暖之药,未可乱投。 【治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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