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公云∶凡使,须用浓兰汁、并 百部 草根自然汁二味,同浸三伏时,漉出,日干。却,用生 地黄汁 相拌蒸,从午至亥,日干用。 此药只令阳气盛数,号曰鬼考也。
痰痫 ,病名。 痫证 之一。《 奇效良方 》卷六四:“痰痫为病,此患似张狂,作之不常,或半年一作,或一年、或一月、或一日一次,或一日三次,一身 惊搐 ,不废手足,不废头目,其人张狂如梦中,如半醉,灯下不知人,皆从梦寐中作,所以无常也。忽耳不能闻,其目不能视,如狂。”后人一般将痫证发作时有痰声 漉漉 者,称之为痰痫。参见痫、 五痫 条。
雷公云∶凡使,去节并沫,若不尽,服之令人闷。 凡修事,用夹刀剪去节并头,槐砧上用铜刀细锉,煎三、四十沸,竹片掠去上沫尽,漉出,晒干用之。
雷公云∶凡使,先拣令净,用酒浸一宿,漉出,候干,却拌蜜令润,蒸,从卯至酉,出,日干。如此拌蒸三度,又却,日干用。 每修事一两,用酒八两浸,待色变,用蜜半两蒸为度。 此原名小锦花。
雷公云∶凡使之,是男子,年可二十已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发是。 凡于丸散膏中,先用 苦参水 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之,令通赤,放冷,研用。
雷公云∶凡用之,去粗皮,拭上赤肉毛,了,即以 芭蕉 水浸一宿,漉出,用 浆水 煮,从巳至未,出,焙干用。 若治眼目中患,即一时去皮,用向里实者。
雷公云∶凡使,以布拭上肉毛,然后用 浆水 浸二伏时,漉出,于柳木火中焙干用。 若服此药得十两,不得食 猪肉 ;若服至三年,不得食 猪肉 一生也。
雷公云∶凡用之,去粗皮,拭上赤肉毛,了,即以 芭蕉 水浸一宿,漉出,用 浆水 煮,从巳至未,出,焙干用。 若治眼目中患,即一时去皮,用向里实者。
雷公云∶凡使,先拣令净,用酒浸一宿,漉出,候干,却拌蜜令润,蒸,从卯至酉,出,日干。如此拌蒸三度,又却,日干用。 每修事一两,用酒八两浸,待色变,用蜜半两蒸为度。 此原名小锦花。
雷公云∶凡使之,是男子,年可二十已来,无疾患,颜貌红白,于顶心剪切者发是。 凡于丸散膏中,先用 苦参水 浸一宿,漉出,入瓶子,以火?之,令通赤,放冷,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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