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证之一。《 类证治裁 》:“悲郁脏躁欲泣, 甘麦大枣汤 。”参见七情郁证、脏躁条。
“七情”之一。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叫做相杀。如绿豆杀巴豆毒。
“七情”之一。一种药物能消除另一种药物的中毒反应,叫做相杀。如 绿豆 杀 巴豆 毒。
产后虚羸者,皆由产后亏损血气所致。须当慎起居,节饮食,六淫七情,调养百日,庶保无疾。
治七情作郁,上 气喘 急。 人参 槟榔 沉香 天台 乌药 用四味,各磨浓汁,取七分,煎三沸,温服。
七情太过、疾病损伤、遗传因素、睡眠很差、环境失宜、缺乏运动、饮食不节、劳伤过度、房劳过度、吸烟 嗜酒
中药学 名词。又称独行。药物配伍七情之一。出《 神农本草经 》。指方剂中只用 一味药 物,不需配伍。《 本草纲目 ·序例》:“独行者,单方不用辅也。”如 独参汤 、 甘草汤 。参七情条。
单行 , 中药学 名词。又称独行。药物 配伍 七情 之一。出《 神农本草经 》。指 方剂 中只用 一味药 物,不需配伍。《本草纲目.序例》:“独行者, 单方 不用辅也。”如 独参汤 、 甘草 汤。参七情条。
□ 张登本 孙理军 汪丹 陕西中医学院基础医学院 《 神农本草经 ·序录》认为:药“有单行者,有相须者,有相使者,有相畏者,有相恶者,有相反者,有相杀者。凡此七情,合和视之。”这就是药物配伍理论中“七情和合”的源头。“七情和合”是指药物配伍中的特殊关系。
情志内伤也可以称作七情内伤,七情即喜、怒、忧、思、悲、恐、惊七种情志活动,属精神致病因素,是内伤病的主要致病因素之一。七情本是正常的生理表现,但是突然、强烈或长期持久的精神刺激,超过了人体本身生理活动的耐受程度,使人体气机紊乱,阴阳气血失调,便会成为内生性致病因素,从而使人致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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