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火刑金指 肝火 过旺,可以耗伤肺金,引起肺病的加重。 【木火刑金】 木火,指“肝火”;金指肺。肝火过旺,可以耗伤肺金,引起肺病的加重,出现 干咳 ,胸胁疼痛,心烦, 口苦 , 目赤 ,甚或 咯血 等。
忽忽不乐,胁痛 呕血 ,属肝气逆, 肝火 盛,肝 血虚 。 忌宜俱同善怒。
忽忽不乐,胁痛 呕血 ,属肝气逆, 肝火 盛,肝 血虚 。 忌宜俱同善怒。
忽忽不乐,胁痛 呕血 ,属肝气逆, 肝火 盛,肝 血虚 。 忌宜俱同善怒。
清肝明目药,有清 肝火 、退目翳的功效,适用于肝火亢盛、 目赤 肿痛、目生翳膜等症、其中有些药物尚可用于肝阳上扰的症候。
目赤是指眼 结膜充血 ,俗称火眼,多由于风火、 肝火 或阴 虚火 旺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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