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医治病,但知察标,不知察本,且常以标本借口。曰∶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是岂知《内经》必求其本之意。故但见其所急在病,而全不知所急在命,此其孰可缓也?孰当急也?孰为今日之当急,孰为明日之更当急也?缓急既不知,则每致彼此误认,尚何标本为言乎!一、 中风 证悉由内伤,本无外感。既无外感,必不可散。若过用治风等药,则轻者必重,重者必速死。 伤寒 关系全在虚实
中暑 条辨第一 中暑 头胀 , 恶寒 身热,胸 腹满 闷,欲吐不吐,欲泻不泻,烦闷难安,此暑浊中胃。宜用 食盐 一撮, 童便 调服,用指探吐,以宣上焦也。 凡中暑秽,必先入胃,胃气阻遏,升降失宜,致不得吐泻,而烦闷不安,此厉 闭症 ,非吐不解。故用 食盐 一撮,放锅刀上烧红,冲入童便一杯调服,以指探吐,盖吐中即有发散之意也。况食盐,童便,性皆威寒下降,才下咽
秋燥 条辨第一 秋燥初起, 头胀 无汗,洒洒 恶寒 ,翕翕 发热 ,鼻呜干燥,舌白少津,此燥热伤气,邪尚在表。宜用蒌皮、 沙参 、甜杏、 桔梗 、 桑叶 、连翅、 郁金 , 薄荷 、鲜 荷叶 、 枇杷叶 、 西瓜 翠衣等味,辛凉透解也。 此条乃燥症之提纲。凡秋燥之来,必由秋阳太暴,致阳气化风,风又化燥,燥必化火,先伤肺金。茍其人真阴不足,木火偏燃,不觉类从就
素问三十三篇曰.有温病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 发热 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汗而热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又曰.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
雍曰.世医论斑瘾疹.不甚详明.虽庞朱二氏亦然.朱氏曰.初春病患肌肉斑烂瘾疹如锦文者.温毒也.庞氏之言亦然.朱氏曰.发斑有二症.有热病发斑.温毒发斑.温毒如上所言是也.热病发斑者.朱氏曰.或未发汗.或已经汗下.而热毒不散.所以发斑疮瘾疹如锦文.俗云麸疮.素问谓之胗.此误也.雍谓斑与疮 及瘾疹.实是三种. 伤寒 热病发斑.谓之斑.其形如 丹砂 小点.终不成疮.退
雍曰. 伤寒 时气.症类亦多.或名伤寒.或名温病.或曰时行.或曰温疫.或曰温毒.或以为轻.或以为重.论说不一.益令人惑.大抵其病往往有一种实时发者.必轻.经时而发者.必重也.且如伤寒一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盖初感即发.无蕴积之毒瓦斯.虽为伤寒.而其病亦轻.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是则既伤于寒.又感于
原文允为定律,兹特申明十义,不更拟律。 一申治风寒不可发汗之律 伤寒 有五,皆热病之类也。同病异名,同脉异经,病虽俱伤于风,其人素有锢疾,则不得同法。其人素伤于风,因复伤于热,风热相搏,则发风温,四肢不收, 头痛 身热,常汗出不解。治在少阴厥阴,不可发汗。汗出 语独语,内烦躁扰不得卧,善惊,目乱无精,治之复发其汗,如此死者,医杀之也。 伤寒有五,即伤寒、 中
雍曰.世医论斑瘾疹.不甚详明.虽庞朱二氏亦然.朱氏曰.初春病患肌肉斑烂瘾疹如锦文者.温毒也.庞氏之言亦然.朱氏曰.发斑有二症.有热病发斑.温毒发斑.温毒如上所言是也.热病发斑者.朱氏曰.或未发汗.或已经汗下.而热毒不散.所以发斑疮瘾疹如锦文.俗云麸疮.素问谓之胗.此误也.雍谓斑与疮 及瘾疹.实是三种. 伤寒 热病发斑.谓之斑.其形如 丹砂 小点.终不成疮.退
雍曰. 伤寒 时气.症类亦多.或名伤寒.或名温病.或曰时行.或曰温疫.或曰温毒.或以为轻.或以为重.论说不一.益令人惑.大抵其病往往有一种实时发者.必轻.经时而发者.必重也.且如伤寒一病.仲景以为冬伤于寒.中而即病者.名曰伤寒.盖初感即发.无蕴积之毒瓦斯.虽为伤寒.而其病亦轻. 仲景又曰.不即病.寒毒藏于肌肤.至春变为温病.至夏变为热病.是则既伤于寒.又感于
素问三十三篇曰.有温病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岐伯曰.病名阴阳交.交者死也.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 发热 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汗而热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 又曰.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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