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 脉微而厥.至七八日.肤冷.其人躁无暂安时者.此为脏厥.非蛔厥也.蛔厥者.其人当吐蛔.今病者静而复时烦.此为脏寒.蛔上入膈.故烦.须臾复止.得食而呕.又烦者.蛔闻食臭出.其人当自吐蛔.蛔厥者. 乌梅丸 主之.又主久痢. 伤寒脉微而厥.寒邪中于阴也.至七八日.身不热而肤冷.则其寒邪未变可知.乃其人躁无暂安时者. 此为脏厥发躁.阳气欲绝.非为蛔厥也.蛔厥者.
世界卫生组织指出,尽管各国在食品种类、方便性和安全性方面有进步,但由微生物污染引发的疾病案例不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在上升。据估计,发展中国家每年约有210万人死于与食品和水相关的疾病造成的腹泻。为了保护你和家人免受食品相关疾病的影响,亚洲营养信息中心日前发出了10条食品安全提示: 1、认真对待“有效期”和“保质期”,不购买过期产品,发现过期产品应
作者:陈葆善 朝代:清 年份:公元1644-1911年 序 自序 辨病源第一 辨经络第二 辨色第三 辨脉第四 辨手太阴本病症治第五 辨手少阳标病第六 辨手少阴标病第七 辨三经标本并病第八 辨救误上第九 辨救误下第十 辨善后第十一 辨外治第十二 辨禁忌第十三 辨张氏无治之症第十四 辨耐修药表并药忌第十五 补义
白喉 病手太阴本症未罢.始终不得用吹喉法.初起即红肿痰涎.挟有风火标症者.间用吹喉.盖风火来势自急.且易为痰.不参外治.恐难速效. 大凡时疫喉症.多因风火挟痰.冲激于喉咙一线之地.猝不得出.遂致顷刻肿闭. 其五内腑初无大病.此时服药不及.唯有用辛散药吹喉.以吐痰涎.故外治之法. 为喉科要诀.独此症咽干无痰.不痛不肿.纯系太阴燥火烁金.肺汁内涸.滋之不暇.岂可
时疫喉病.喉间必红肿.甚则紫.而此症则独发白.或点或片或块.色如鸡脂.或 发热 后数日始见.或顷刻满喉.病势虽有轻重之不同.其为手太阴燥火则一.服药后转为微黄色者.病将已也.其间有红肿者.以挟少阳相火少阴君火也.紫则火势剧而成毒矣. 张绍修曰.此症热症多.寒症少.(善按果系时疫 白喉 必无寒症)有以色白为寒者.不知此症初发于肺.肺属金.其色白.为五脏六腑之华
白喉 病初起.余脉如平.但右寸微数而涩或沉数者.手太阴伏邪本病也.其浮数或紧者.挟有外感时邪也.左寸关动数者.少阳相火少阴君火并病也.洪滑者.火郁而成痰也.延之日久.或经误治.两手脉滑数甚.按之搏指者.火势剧也.洪大 无力 .按之芤或散大者.阴涸已极也. 张绍修曰.凡病此者两关及左尺脉多沉数而躁.其意专指足三阴受病而言.以余所验.颇觉不然.唯不肿不红.咽干无
笑山兄(十一月) 冬温燥邪自肺胃扰动肝阳, 痰饮 加以食滞,壅遏腑气,升降不和,始起寒热如潮, 头胀 眩晕 ,骨络烦疼, 口干 呕恶,继则身热无休,咳唾浊痰,神疲嗜卧,气逆脘闷,时有谵语。良由痰热自肺胃垫于心主宫城,心经受其客热,清明主气为邪浊所蒙也。 按脉弦滑数兼见左小弦数,舌胎黄糙,上 滞腻浊痰非白屑也,现届冬至大节,平素操劳,心营自虚,以脉参症如能痰气...
非其时而有其气者,冬气君子当闭藏,而反泄于外,专用补药带表散,如 补中益气汤 之属。 入方∶以竹筒两头留节,中开一窍,纳大粉草锉碎于中,仍以竹木钉、油灰闭窍,立冬日浸于大粪缸中,待至立春先一日取出,于有风无日处,干二十一日,愈久益好,却破竹取草为细末,大治阳证疫毒。一云亦治肿毒,并治 金疮 水调敷之。其脉左寸大于右寸,浮缓而盛,按之 无力 。
仲景曰.大法春宜吐. 又曰.凡用吐汤.中病则止.不必尽剂也. 又曰.病如 桂枝 证.头不痛.项不强.寸脉微浮.胸中痞硬.气上冲咽喉不得息者.此为胸有寒.当吐之.(一云.此以内有久痰.当吐之.)常氏云.可 瓜蒂散 . 又曰.病胸上诸实.(一云作寒)胸中郁郁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涎唾.(一作浊唾)下利日十余行.其脉反迟.寸口脉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则
咽喉干燥者.不可发汗. 病寒之人.非汗不解.而亦有不可发汗者.不可不审.咽喉者.诸阴之所集.而干燥则阴不足矣.汗者.出于阳而生于阴也.故咽喉干燥者.虽有邪气.不可以温药发汗.若强发之.干燥益甚.为咳. 为 咽痛 .为吐脓血.无所不至矣.云不可发汗者.谓本当汗而不可发之.非本不当汗之证也.此所谓之变也.下文仿此.淋家不可发汗.发汗必 便血 . 巢氏云、淋者肾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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