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科学规范和指导中药、天然药物研发工作,保证研发质量,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六年十二月三十日中药、天然药物稳定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目 录 一、概述 二、稳定性研究实验设计 (一)样品的批次和规模 (二)包装及放置...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是指,根据临床需要采购药品、自制制剂、贮存药品、分发药品、进行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使用药物诊断及防治疾病仍占很大比重。药费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40%-70%。因此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对提高药品质量和医疗质量均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本章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的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规定:(1)从事医疗机构药剂技...
(一)药剂科应设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做好药品质量信息的反馈工作,定期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报告。 (二)信息员要深入实际,收集或征询药品质量情况,并汇总整理,填写药品质量信息反馈报告表,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本章对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品包装、药品标签和说明书三方面的监督管理作了规定。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增加了对药包材监管条款,删除了原法第三十七条关于药品经营企业分装药品的规定。 药品分装,本应在药品生产企业中进行,《药品管理法》实施初期,由于当时我国制剂生产能力不够,医院配制制剂品种较多,为满足市场需求,保障药品供应,同意药品经营企业分装医院配方用...
(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国务院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精神药品的管理,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药品。 第三条 依据精神药品使人产生的依赖性和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各类精神药品的品种由卫生部确定。 第二章 精神药品...
...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第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必须具有能够保证制剂质量的设施、管理制...
(一) 中药 制剂室 负责本院中药制剂及合剂的制配工作,制剂范围以本院临床 协定处方 为主,并配合本院医疗、科研、科学需要而配,制新的制剂,自制制剂只限本院自用,不得流入市场。 (二)制剂室必须按《 药品管理法 》规定取得许可证。 (三)所配制制剂必须按注册的质量标准全项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四)制剂室所用 原料药 和辅药必须符合药用标准,确保药品质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中药工艺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等5个药品审评技术标准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做好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按照《过渡期品种集中审评工作方案》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有关技术指导原则,国家局组织制定了《中药工艺相关问题的处理原则》、《含毒性药材及其他安全性问题中药...
第五十二条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药用要求,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安全的标准,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审批药品时一并审批。 药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对不合格的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 第五十三条 药品包装必须适合药品质量的要求,方便储存、运输和医疗使用。 发运中药材必须有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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