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议: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2、武议: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 3、武议: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给战
1、武议: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财货,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故兵者所以诛乱禁不义也。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由其武议在于一人,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焉。 2、武议:万乘农战,千乘救守,百乘事养。农战不外索权,救守不外索助,事养不外索资。 3、武议:夫出不足战,入不足守者,治之以市。市者,所以给战
1、将理:凡将,理官也,万物之主也,不私于一人。夫能无私于一人,故万物至而制之,万物至而命之。 2、将理:君子不救囚于五步之外,虽钩兵射之,弗追也。故善审囚之情,不待菙楚,而囚之情可毕矣。 3、将理:笞人之背,灼人之胁,束人之指,而讯囚之情,虽国士有不胜其酷,而自诬矣。 4、将理:今世谚云:‘千金不死,百金不刑。’试听臣之术,虽有尧、舜之智,不能关一言;虽有
1、原官: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2、原官: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3、原官: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4
1、踵军令:所谓踵军者,去大军百里,期于会地,为三日熟食,前军而行,为战合之表。合表,乃起踵军,飨士,使为之战势,是谓趋战者也。 2、踵军令:兴军者,前踵军而行,合表乃起,去大军一倍其道,去踵军百里,期于会地,为六日熟食,使为战备,分卒据要害。战利则追北,按兵而趋之。踵军遇有还者诛之。所谓诸将之兵,在四奇之内者胜也。 3、踵军令:兵有什伍,有分有合,豫为之职
1、十二陵: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谨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 2、十二陵: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1、制谈:凡兵,制必先定,制先定则士不乱,士不乱则形乃明。金鼓所指,则百人尽斗。陷行乱阵,则千人尽斗。覆军杀将,则万人齐刃。天下莫能当其战矣。 2、制谈:古者,士有什伍,车有偏列,鼓鸣旗麾,先登者未尝非多力国士也,先死者亦未尝非多力国士也。 3、制谈:损敌一人,而损我百人,此资敌而伤甚焉,世将不能禁。征役分军而逃归,或临战自北,则逃伤甚焉,世将不能禁。杀人于
1、攻权:兵以静胜,国以专胜。 2、攻权:力分者弱,心疑者背。夫力弱故进退不豪,纵敌不擒,将吏士卒动静一身。心既疑背,则计决而不动,动决而不禁,异口虚言。将无修容,卒无常试,发攻必衄,是谓疾陵之兵,无足与斗。 3、攻权: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其心动以诚,则支节必力;其心动以疑,则支节必背。夫将不心制,卒不节动,虽胜幸胜也,非攻权也。 4、攻权:夫民无两畏
1、重刑令: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国贼’。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2、重刑令: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1、战权: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2、战权: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3、战权: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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