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事制度 (一)宫廷的医事制度与医政设施 1、医疗机构辽采取“官分南北”二元制度。北面官:设太医局,由局使,副局使及都林牙(林牙意为翰林学士)总领医政事务。南面官:设翰林院,有提举翰林医官、翰林医官,掌供奉医药及承诏治辽众疾。医官的编制及品佚空载不详。 金代设置太医院,属宣徽院。太医院的名称始于金代。置提点、院使、副使、判官,掌管医药,领导太医院工作。又...
秦王朝在其政权建设中,比较注意从其他诸侯国和前代医疗史事中吸取经验教训,形成一套医事制度。虽然秦王朝历史不长,但影响深远。 一、秦代的医事制度 在秦朝的国家机构中,少府为九卿之一,在少府下设六丞,《通典·职官七》:“秦有太医令丞,亦主医药,属少府。秦始皇上朝,常有“侍医”捧药囊随行,奉侍于帝侧,以备急需。太医不但负责中央官员的疾病诊治,而且掌管地方郡县的医疗...
一、医事制度 隋文帝建立政权后,除改周之六官外,其制度多依前代之法。唐朝则多承隋制,“随时署置,多从省便”(刘昫等《旧唐书》卷42,志第22职官志,P1783,中华书局),仅有小的改动。五代十国时,政权更替频繁,典章多袭前代,无多创设。隋唐医事制度,主要建立有三个系统,一是为帝王服务的尚药局和食医;二是为太子服务的药藏局和掌医;三是百官医疗兼教育机构的太医署...
一、医事制度
一、医事制度
一、医事制度 (一)太医院 鸦片战争以前,清代医事制度多沿袭明朝旧制。顺治元年(1644)设太医院为独立的中央医事机构。为帝后及宫内人员诊视疾病、配制药物,也担负其他医药事务。最初设院使一人(正五品),左右院判各一人(正六品),掌太医院事。其下设御医10人、吏目30人、医士40人、医生20人、切造医生20人,分掌所属事务。以后历朝,院官员额各有增减,雍正八年...
一、医事制度 (一)太医院 鸦片战争以前,清代医事制度多沿袭明朝旧制。顺治元年(1644)设太医院为独立的中央医事机构。为帝后及宫内人员诊视疾病、配制药物,也担负其他医药事务。最初设院使一人(正五品),左右院判各一人(正六品),掌太医院事。其下设御医10人、吏目30人、医士40人、医生20人、切造医生20人,分掌所属事务。以后历朝,院官员额各有增减,雍正八年...
一、医事制度
...周礼》宫廷医学的分科,是我国最早的医学分科记载,开后世医学进一步分科之先河。 二、医政机构设置:周代建立有较为完整的医政组织和相当严格的考核制度,为提高医生的技术水平,促进医学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专职医疗人员,属天官冢宰统辖。 1.设医师之职官,总管医药行政。《周礼·天官,载:“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供医事。”在医师之下设有“上士二人,下士四人,...
(一)太医院 鸦片 战争以前,清代医事制度多沿袭明朝旧制。顺治元年(1644)设太医院为独立的中央医事机构。为帝后及宫内人员诊视疾病、配制药物,也担负其他医药事务。最初设院使一人(正五品),左右院判各一人(正六品),掌太医院事。其下设御医10人、吏目30人、医士40人、医生20人、切造医生20人,分掌所属事务。以后历朝,院官员额各有增减,雍正八年(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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