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署令 ,隋唐时期医官名。为隋唐时 太医署 中最高的长官。共2人,官阶从七品下,全面负责太医署 中医 疗和教学工作。隋唐前后太医署的最高长官都称 太医令 。见太医令条。
太医局令 ,宋代医官名。为 太医局 中之最高医官,主管该局工作。北宋熙宁年间曾一度设置 太医局提举 1人,其职权与太医局令相同。
太医局判局 ,宋代医官名。北宋熙宁期间,曾一度为 太医局 副长官,其位在 太医局提举 之下。此职要求熟悉医药知识者充任,共设2人。
太医令 ,古代医官名。 指掌 管 医事 行政的最高长官。此职之设,最早始于战国时的秦国,秦并天下,此制因袭。“秦制爵二十等以赏功劳”,太医令的爵位在八等或以下(秦爵等级数大者官位大)。西汉时期设有两种太医令,一属太常,一属 少府 。太常太医令掌管卫生行政及管理宫廷 太医 ,以致由此职逐步演进为后世的 太医署 , 太医院 等医政管理机构;而少府太医令则具有保管...
太医监 ,古代医官名。系指宫廷 中管 理监督 太医 处方用药 的医官。见《资治通鉴》卷二十三。西汉时宫廷中曾设此医官,隶属 少府 。
太医局 ,中国古代 医事 机构名。最早始于北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元)该机构是在沿革隋唐 太医署 之基础上创设的。太医局初设并未开展医学教育。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在太常寺设立太医局,开始选拔医官传授医学知识。嘉佑五年(公元1060年)即定学生名额为120人,并分科(参见九科条), 神宗 熙宁九年(公元1076年),太医局设提举、判局等官加强管理,科置教...
太医博士 ,古代医学教学职称。此职始设于南北朝时期之北魏。官阶从七品下,专门负责传授医学知识。隋唐时期医学进一步分科,各种逐步增设了博士如 针博士 、 按摩博士 等。博士立职,后世都有沿袭。
古代医学教师名。北魏太医署中始置太医助教(第九品中),职在太医博士之下。隋唐太医署博士之下也设医助教(从九品上)。唐代太医署中还设有针助教。医助教的职品高于按摩、咒禁博士。针科助教职品则低于医助教。医助教的职责是协助医博士掌管教学工作。参见太医助教条。
太医署丞 ,隋唐时期医官名。其职位仅次于 太医署令 。官阶一般为从八品下,共设二人,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太医署令掌管 太医署 之工作。隋唐前后的太医署丞均称为 太医 丞。见太医丞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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