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 筋痹 ,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乙》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 筋痹 ,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
歧伯曰:『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者,浅内而疾发,无针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以应肺也。二曰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以取经络之血,以应心也。三曰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 筋痹 ,慎无出血,以应肝也。四曰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以应脾也。五曰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至骨,以取 骨痹 ,以应肾也。』
半刺 , 刺法 名。 五刺 之一。《 灵枢 .官针》:“半刺者,浅内而疾 发针 ,无针 伤肉 ,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即 浅刺 及皮,迅速 出针 的针刺方法,以其所刺极浅,如常法之半,故名半刺。与 九刺 中的 毛刺 相仿。近代应用的 皮肤针 即由此发展而来。
刺法名。五刺之一。《灵枢·官针》:“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即浅刺及皮,迅速出针的针刺方法,以其所刺极浅,如常法之半,故名半刺。与九刺中的毛刺相仿。近代应用的皮肤针即由此发展而来。
刺法名。五刺之一。《灵枢·官针》:“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 筋痹 ,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指在患处两端关节的肌腱附着部直刺并避免出血的刺法。因肝主筋,故本法应肝而用于治疗与肝有关的筋痹等疾患。
刺灸法 ,各种针刺和灸治的方法总称。《 内经 》中即有 五刺 、 九刺 、 十二刺 及针刺和 艾灸补泻 方法的记载,后世又续有发展,为 针灸学 术的重要内容之一,使用适当与否,对临床疗效有很大的影响。具体方法,参见有关各条。 参看 针灸学/刺灸法
刺法名。五刺之一。又称合刺。《灵枢·官针》:“合谷刺,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是指在患部肌肉针刺,斜刺进针后,退回浅部又分别向左右斜刺,形如鸡爪分叉。该法是一种加强刺激的方法,主要用于治疗与脾有关的肌 肉痹 症等疾患。此外,历代也有人解释为三针或四针同用。
刺法名。五刺之一。《灵枢·官针》:“豺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指于患部前后左右的血脉针刺出血的刺法。以其针时出血,痕若豹纹,故名豹文刺。因心主血脉,故本法应心而用于治疗与心有关的血脉瘀阻等疾患。本法与九刺中的络刺、十二刺中的赞刺,都是指刺络出血法。参见各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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