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鉴定 (medicolegal expertise),司法鉴定的一种,鉴定与医学有关问题,如被害人的死因、死亡时间、损伤程度等等;被告人的精神状态、责任能力(属司法精神病分支范畴)等等。司法机关在各种案件的侦查、审理和审判中当涉及某些专门性问题时,要求具有专门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对同案件有关的检体(人或物)进行检查和研究并作出结论的行为,称为司法鉴定。司法...
我国法医学在历史上是有很大贡献的,而且对国内外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其发展尤以两宋之成就最为卓著,其代表性人物与专著当首推宋慈《 洗冤集录 》为什么能在南宋诞生,其决定性因素有三:贯彻实施唐律和宋刑统等法典的需要;宋代特别是南宋检验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唐宋时期法医检验的盛行及其经验的积累。 由于历史的限制,唐宋检验制度本质上是受封建礼教束缚的制度,它使法医检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47年中,法医学事业的发展经历了三个主要的阶段。 第一阶段(1949~1966年),迎来了我国法医学事业的第一次发展。1950年,卫生部发布了《解剖尸体规则》准许法医尸体剖验。卫生部成立医学教材编审委员会,设有法医学组。1951年卫生部委托南京中央大学医学院由林几、陈康颐教授主持开办第一届法医师资进修班,为各高等医学院校开设法医必修课培养...
一、 鸦片 战争后的中国法医学 鸦片 战争以后,古老中国的法医学也逐渐显示出一些新的发展迹象,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中国传统的法医学著作 开始向近代科学接近1844年,文晟重刊《补注洗冤录集证》(阮其补注,1832),每章之末增以“续辑”介绍个人检验经验和成案,并附瞿中溶(1827)的《洗冤录辨正》作为校正《津例馆校正洗冤录》(1694)中谬误的参考。这...
我国 法医学 在历史上是有很大贡献的,而且对国内外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其发展尤以两宋之成就最为卓著,其代表性人物与专著当首推 宋慈 《 洗冤集录 》。 一、死亡与 尸体现象 认识水平的提高 (一) 尸斑 及其成因:《洗冤集录》最早认识到尸斑( 血脉 坠下)的发生机制与分布特点:“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
《 新修本草 》是根据德清《傅氏纂庐丛书》中影印过来的,这使广大读者可以见到1300多年前唐朝原书的面目,实在是件十分好的事情。
我国法医学在历史上是有很大贡献的,而且对国内外有着深刻而广泛的影响,其发展尤以两宋之成就最为卓著,其代表性人物与专著当首推宋慈《洗冤集录》。 一、死亡与尸体现象认识水平的提高 (一)尸斑及其成因:《洗冤集录》最早认识到尸斑(血脉坠下)的发生机制与分布特点:“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有微赤色,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激赤色,...
...具探结。 上述规定表明元代检验制度与宋代的显著不同点是,宋代要求检验官躬亲检验,元代则改为检验官躬亲监视,由仵作验尸,并出具保证书。这在我国法医检验史上是一个值得注意的变化。 2、检尸法式 检尸法式又称尸帐,是元代检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规定,颁发于大德八年(1304)(《元典章·刑部卷五》)。这个文件的主要优点在于将宋代的验尸格目、验状、检验正背人形图等三种验...
法医学的萌芽时期:中国的成文刑法最早见于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首先铸刑书;公元前513年晋国又铸刑鼎,可惜均已失传,公元前407年,魏文侯颂布李悝《法经》,这是一部集诸候法律之大成的杰作,是以后历代封建法典的蓝本,商鞅变法(公元前359~前350年),其中的刑法(秦律)就是依据李悝《法经》制定的。 中国古代萌芽状态的法医学,大约就是从实行《法经》与《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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