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刺 , 刺法 分类名。《 灵枢 .官针》:“凡刺有五,以应 五脏 。”以针刺深浅部位不同,分别适应 五脏病 变,有 半刺 、 豹文刺 、 关刺 、 合谷刺 、 输刺 等五种。详见各该条。 参看 太素/五刺
...,左右鸡足,针于 分肉 之间,以取 肌痹 ,此脾之应也。 刺身左右分肉之间,痏如鸡足之迹,以合分肉间之气,故曰合刺也。 平按:“合刺”《灵枢》、《甲乙》作“ 合谷刺 ”。 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以取 骨痹 ,此肾之应也。 依于 输穴 ,深内至④骨以去骨痹,故曰输刺也。 平按:“输刺”《甲乙》作“腧刺”。 ④“至”字,盛文堂本无。 参看 五刺
五刺是适应与五脏有关病变的五种古代针法。 【五刺】 是适应与五脏有关病变的五种古代针法。即:半刺,豹文刺,关刺,合谷刺,输刺(《灵枢.官针篇》)。各详本条。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乙》
刺法分类名。《灵枢·官针》:“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以针刺深浅部位不同,分别适应五脏病变,有半刺、豹文刺、关刺、合谷刺、输刺等五种。详见各该条。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乙》
平按:此篇自篇首至末,见《灵枢》卷二第七《官针篇》,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毋①令针伤多,如拔发爪②,以取皮气,此肺之应。 凡刺不减一分,今言半刺,当是半分,故以拔发爪,欲令浅刺,多则伤皮气也。 平按:“毋令针伤多”《灵枢》、《甲乙》作“无针伤肉”。“发爪”《灵枢》作“毛状”;“取”上无“以”字。《甲乙》
是适应与五脏有关病变的五种古代针法。即:半刺,豹文刺,关刺,合谷刺,输刺(《灵枢·官针篇》)。各详本条。
是适应与五脏有关病变的五种古代针法。即:半刺,豹文刺,关刺,合谷刺,输刺(《灵枢.官针篇》)。各详本条。
凡刺有五,以应五脏。一曰半刺,半刺者浅内而疾发针,无针伤肉,如拔毛状,以取皮气,此肺之应也。二曰豹文刺,豹文刺者,左右前后针之,中脉为故,以取经络之血者,此心之应也。三曰关刺,关刺者直刺左右尽筋上,以取 筋痹 ,慎无出血,此肝之应也,或曰渊刺,一曰岂刺。四曰合谷刺,合谷刺者,左右鸡足,针于分肉之间,以取肌痹,此脾之应也。五曰输刺,输刺者,直入直出,深内之至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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