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6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快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加强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管理,根据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梦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办法》(人发【1996】58号)和《湖南省中医条 例》的有关规定,我厅...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4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医疗单位、有关高等中医药院校、有关学术团体: 现将《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附件: 1、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办法 2、湖南省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办法 3、湖南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老中医药(包括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药,下同)专家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的继承工作,培养造就新一代中医药专家,依据《湖南省中医条 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以下简称师承教育),是指对已接受医学专业教育的在职中医药人员,采取以师带徒为主的教育方式,以继承老中医药专家的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为主要内容...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7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事业"十五"计划》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中医单位: 现将《湖南省中医事业"十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卫生厅 二00一年十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省政府办公厅、各中医医院 湖南省卫生厅办公室 2001年10月30日印发 (共...
湖南省卫生厅文件 湘卫中发[2001]3号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市、区)建设标准与评审细则》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卫生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139号),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健康服务,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
(一)办事依据 1、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老中医药专家师承教育工作管理办法》; 2、人事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二)办事职责 1、按程序办理师承教育各项具体、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同行专家对国家级、省级指导老师及继承人进行评议、报批; 3、组织对国家级(接受委托)、省级继承人进行结业考核和验收; 4、...
湖南省卫生厅 湖南省教育厅 关于对汝城二中因饮用水污染导致187名师生 急性胃肠炎事件的通报 湘卫法监发[2003]37号 各市州卫生局、教育局,省卫生监督所,省部属高等院校: 2003年9月8日至15日,汝城二中因饮用水污染导致187名师生发生急性胃肠炎,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对此十分重视。9月17日,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经研究,决定由省卫生监督所会同郴州市卫生...
一、指导思想 为推动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工作的全面开展,提高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思想品德素质,让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好的中医药医疗服务,依据国家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及省人事厅、省卫生厅联合印发的《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中医药专业技术队伍的实际情况,...
湖南省中医管理局文件 湘中医[2001]2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中医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省直中医医疗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医医院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培养具有良好医德医风、理论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姻熟、能独立开展临床工作的合格住院医师。根据《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并结合中医医院实际...
为了规范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与登记工作,根据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和省人事厅、省卫生厅《湖南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卫生厅《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学分分类及学分项目 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种。 (一)Ⅰ类学分项目 1、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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